新增网站备案流程说明( 原备案不在阿里云)
更新日期:2023-03-31 10:03:28
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已通过其他服务商进行过工信部备案。现购买花生壳铂金版/旗舰版服务,需要在阿里云备案一个新的域名,可按照原备案不在阿里云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1. 备案准备
请先阅读《备案准备》。
2. 备案流程
2.1 登录阿里云备案系统
进入阿里云备案系统:https://beian.aliyun.com/ ,点击【开始备案】 。
填写您原来的备案域名以及主体信息,然后单击 验证备案类型。
「注意」
①主办单位所属区域 需根据备案主体实际所在地进行选择。
②主办单位性质 需根据备案主体性质选择,企业类型选择【企业】,个人主体选择【个人】。
2.1 产品验证
点击【验证备案类型】完成后,阿里云备案系统会进行检测,并显示您的备案类型为“无主体增加网站备案”。
注意:产品类型请选择 云虚拟主机,勾选 已有备案服务号,并填写花生壳技术专员提供的 备案服务号 进行验证。
2.3 填写主体信息
「注意」
①主办单位通讯地址 可填写证件上的地址,也可填写您实际的办公或住所地址。
②主办单位通讯地址 与 主办单位证件住所 需在同一省份。
如果地址无详细门牌号需在备注中说明。
填写完主体信息,单击 下一步,填写网站信息。
2.4 填写网站信息
「注意」
①网站名称 需与网站内容有关联性。在填写时,请参见右侧的填写要求提示。
②如果您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可单击 继续增加域名 来添加域名。
③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类型 的选项非必填项,请不要选择里面的内容。
④如果您的网站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可在** 网站负责人信息** 栏下选择** 填写新负责人信息**。网站负责人将在后续环节中进行拍照核验。
「注意」备案主体信息和网站信息填写详细介绍**请戳我。
2.5 上传备案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根据工信部真实性核验标准要求,上传资料需使用最新版阿里云APP拍摄真实证件材料和备案资料原件的照片并上传,且上传部分实人资料时需同步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真实性核验。不可以翻拍存储在手机或电脑中的证件照片,否则会导致备案审核失败。
请参见备案所需资料,准备好对应的证件材料,并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完成资料上传及真实性核验。
2.6 信息确认
完成备案信息填写及资料上传、真实性核验后,您需要对所有信息做最终确认,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备案申请被驳回。
2.7 备案初审
备案申请信息提交后,阿里云将在24小时内进行初审。请您保持备案信息中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与您核实信息。
2.8 邮寄资料
阿里云在进行备案信息初审过程中,根据您提交的资料及各地管局的要求,有可能需要您按照系统指示邮寄资料至指定地点。具体操作请参见邮寄资料。
2.9 短信核验
以下省市的用户在阿里云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后,需要完成短信核验,具体操作请参见短信核验。
省份: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浙江、四川、福建、陕西、重庆、广西、云南、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
**「注意」
①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阿里云)需验证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且验证码仅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1的手机号码
②完成短信验证后备案订单自动提交至管局审核,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中暂时没有流程变更的提示,管局审核完成后,您会收到备案成功的短信及邮件提示,且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中的备案状态会显示为正常 **
2.10 管局审核
初审完成后,阿里云备案审核专员会将备案申请转交至对应管局处做最终的管局审核。
审核时间一般为3~20个工作日,管局审核通过后您的备案即已完成,审核结果会发送短信或邮件通知。
2.11 ICP备案后处理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部分省份还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若网站涉及经营性业务,您需在ICP备案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待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具体操作请参见ICP备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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