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网站备案流程说明( 原阿里云备案用户)
更新日期:2023-03-31 10:02:57
您的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号码之前已在阿里云办理过备案,此次备案的域名未取得备案号,需增加新网站备案。
原备案不在阿里云请参考帮助:http://service.oray.com/question/5226.html 。
1. 备案准备
请先阅读《备案准备》。
2. 备案流程
2.1 登录阿里云备案系统
登录:阿里云备案系统:https://beian.aliyun.com/ ,进去备案管理页面。
2.2 点击增加网站
「注意」
如果页面上没有显示 增加网站 按钮,原因可能是您的备案主体下有其他进行中的备案订单。
您可以放弃进行中的备案订单或待未完成的备案订单通过管局审核后,再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2.3 确认主体信息
系统会先让您确认备案主体信息,确认无误,单击 信息准确,继续下一步。
(若主体信息不符,需修改主体信息。则单击 变更主体信息 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主体信息时无法增加新网站,需完成主体信息修改后才能新增网站)。变更主体信息操作步骤,请参见 变更备案信息图文引导。)
2.4 产品验证
「注意」
产品类型请选择 云虚拟主机,勾选 已有备案服务号,并填写花生壳技术专员提供的 备案服务号 进行验证。
2.5 填写网站信息
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类型 的选项非必填项,请不要选择里面的内容。
「注意」备案网站信息填写详细介绍**请戳我。
2.6 上传备案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根据工信部真实性核验标准要求,上传资料需使用最新版阿里云APP拍摄真实证件材料和备案资料原件的照片并上传,且上传部分实人资料时需同步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真实性核验。不可以翻拍存储在手机或电脑中的证件照片,否则会导致备案审核失败。
请参见备案所需资料,准备好对应的证件材料,并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完成资料上传及真实性核验。
2.7 信息确认
完成备案信息填写及资料上传、真实性核验后,您需要对所有信息做最终确认,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备案申请被驳回。
2.8 备案初审
备案申请信息提交后,阿里云将在24小时内进行初审。请您保持备案信息中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与您核实信息。
2.9 邮寄资料
阿里云在进行备案信息初审过程中,根据您提交的资料及各地管局的要求,有可能需要您按照系统指示邮寄资料至指定地点。具体操作请参见邮寄资料。
2.10 短信核验
以下省市的用户在阿里云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后,需要完成短信核验,具体操作请参见短信核验。
省份: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浙江、四川、福建、陕西、重庆、广西、云南、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
**「注意」
①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阿里云)需验证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且验证码仅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1的手机号码
②完成短信验证后备案订单自动提交至管局审核,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中暂时没有流程变更的提示,管局审核完成后,您会收到备案成功的短信及邮件提示,且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中的备案状态会显示为正常 **
2.11 管局审核
初审完成后,阿里云备案审核专员会将备案申请转交至对应管局处做最终的管局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3~20个工作日,管局审核通过后您的备案即已完成,审核结果会发送短信或邮件通知。
2.12 ICP备案后处理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部分省份还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若网站涉及经营性业务,您需在ICP备案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待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具体操作请参见ICP备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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