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锐用户许可协议
更新日期:2023-02-01 10:23:23
前言
欢迎访问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贝锐”或者“我们”)网站并关注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贝锐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在确定充分理解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协议》的条款;一旦您完成”同意”《协议》与《贝锐隐私政策》或开始使用贝锐产品或服务,即表明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协议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协议》与《贝锐隐私政策》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不再进行下一步或停止注册、安装或使用。
《贝锐用户许可协议》是您与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就注册、登陆贝锐网站(包含域名为 www.oray.com 的网站以及归属于贝锐的各类型客户端,如APP)(以下称“贝锐网站”)、安装以及使用我们提供的软件、产品和服务而订立的合法协议。为了访问和使用上述提及的"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您必须不加修改地接受本使用条款中的所有条款、条件以及通告。如果您没有完整地接受本协议条款,那么您应停止访问或使用"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贝锐再次提醒您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服务条款。
第一条 账户的注册、使用与安全
1-1 账户说明
1-1-1 "贝锐账号"是由贝锐运作的一种身份识别服务,该服务会使您登录到贝锐相关服务网站以及在这些网站上进行操作的过程变得简便。
1-1-2 "贝锐账号"服务中的某些部分可能会受到一些已经发布的指南、规定、其他条款以及条件的约束。因此作为本协议条款的引入内容,用户也应该遵守所有该等指南、规定、条款以及条件。如果本协议条款与其他指南、规定、条款以及条件之间存在冲突,则应该以本协议条款为准。然而,就"贝锐账号" 隐私声明涵盖的主体事项而言,《贝锐隐私政策》会取代本协议条款以及/或者其他所有针对于"贝锐账号" 隐私声明所包含的主题而与"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有关并且已经发布的指南、规定、条款以及条件中的冲突部分。
1-2注册资格
1-2-1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贝锐允许的方式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为“您“)。
1-2-2 若您是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您的不当注册行为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3账户注册
1-3-1 当您根据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贝锐账户并成为贝锐用户。
1-3-2 您在注册时设置或确认的账号及您设置的密码,将在注册成功后成为您的账户(账号及密码合称为“账户“)。
1-3-3 您的账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贝锐的管理规范,否则贝锐有权经通知您后予以注销您的账户。
1-3-4 贝锐可能会就某些软件、产品或服务的开通、使用,征得您的同意后要求您提供更多的身份资料和信息,做进一步的身份认证或资格验证,您的账户只有在通过这些认证和验证之后,方可获得使用相关软件、产品或服务的资格。
1-3-5 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相应页面的提示,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账户信息。如您提供的账户信息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贝锐管理规范的要求,贝锐可以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您应按要求配合提供或更新相关资料。否则您将承担您不能使用贝锐账户(不能注册成功、账户被冻结、注销)或在使用过程中的后果和损失。
1-3-6 您成为贝锐用户后,购买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软件、产品以及服务而索取发票,您承诺:对申请发票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信、完整、准确,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7 您理解并同意,贝锐为保证您登陆贝锐网站、安装、使用软件、产品及服务,提供更为舒适的体验,可能会以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电话、系统信息或即时通信等方式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或回访。
1-4账户使用与安全
1-4-1 贝锐密码由您自行设定。您同意妥善保管您的所有密码。贝锐不维护用户密码数据库,因此如果您未对您的密码和账户信息保密,您将自行负责后果。此外,以您的账户所进行的任何活动,均由您自行负责。对因他人使用您的密码、账户或公钥/私钥(不论您是否知情)给您带来的任何损失,贝锐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对因他人使用您的密码、账户或公钥/私钥(不论您是否知情)而给 贝锐 或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您应承担责任。您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的行为,或如果您知道有任何涉嫌违反安全的行为,请立即报告贝锐,这些行为包括您认为自己的密码或账户信息被盗或受到其他安全威胁。
1-4-2 您需要采取特定措施保护您下载贝锐各类型软件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软件与密码、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
1-4-3 用户贝锐账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须遵照贝锐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账号。用户应提供能增加账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向贝锐申请找回账号,贝锐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账号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贝锐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贝锐账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贝锐并不承诺贝锐账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账号。
第二条 账户的冻结、注销及申诉
2-1 账户的冻结
您的贝锐账户(全部或部分权限或功能)在如下情况可能被冻结,贝锐以邮件、站内信、短信、电话、系统信息或即时通信等方式通知您:
2-1-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贝锐的管理规范和本协议条款的;
2-1-2 您遭他人投诉,且对方提供相关法律执行文件冻结账户,而您又未能按照我们的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
2-1-3 贝锐根据合理分析判断您的账户操作异常发生非正常入账、消费或兑换的;
2-1-4 您提出的他人未经您的授权使用您的贝锐账号和密码而冻结,同时您又能提供证实账户为您合法持有的证据的;
2-1-5 国家有关机构要求进行的冻结的。
2-2 账户的注销
2-2-1 基于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贝锐配合将您的账户注销。贝锐以邮件、站内信、短信、电话、系统信息或即时通信等方式通知您。
2-2-2 您以邮件方式通知我们的售后人员要求注销账户的,同时您又能提供贝锐证实账户为您合法持有的证据,贝锐协助您完成注销。
2-3 申诉
发生2-1和2-2条款的情况下,您应及时予以关注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诉等后续操作。
2-3-1 为了您的账户安全,您通过申诉程序,应配合并如实提供贝锐要求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便贝锐进行核实。您应充分理解您的申诉并不必然被允许,贝锐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您的申诉请求。
2-3-2 您理解并同意,如果您拒绝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未能通过贝锐的审核,贝锐有权长期冻结该账户且长期限制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和权限。
第三条 隐私及个人信息的保护
您的信任对贝锐非常重要,贝锐深知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贝锐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用户信息安全可控。
3-1 您必须具有"贝锐账号"的账户 ,才能使用"贝锐账号"的产品和服务。若要设置一个帐户,您必须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并在必要时更新该信息以使其保持最新状态。贝锐承诺依据"贝锐账号" 隐私声明中的条款来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具体详见《贝锐隐私政策》。
第四条 知识产权声明
4-1 本协议中所指的“软件”(以下简称“软件”)为贝锐开发并所有。软件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贝锐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4-2 部分软件产品含主控端、被控端两个部分,被控端需在远程计算机安装后,方可在主控端进行远程管理,如果您未经受控电脑方同意,采用非法手段运行、安装服务端程序,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全部责任。
4-3 未经贝锐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贝锐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第五条 规范及责任范围
5-1 您了解并同意,您应承担因您使用贝锐的产品和服务、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在您的账户下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如果由此引起贝锐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被第三方索赔的,您应负责处理,并赔偿贝锐及其关联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5-2 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贝锐不对与本协议条款有关或由本协议条款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3 贝锐在此提示,您在安装和使用贝锐软件、产品及服务期间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贝锐软件、产品和服务从事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贝锐不对您使用贝锐软件、产品及服务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5-4 本协议适用于贝锐提供的需要注册或使用的全部软件、产品和服务;
5-5 您有权享受贝锐通过贝锐网站提供的软件安装、产品及服务。您同时还应根据本协议以及您在购买具体软件、产品以及服务时确认的相关条款和条件,履行及时支付义务(如有)并遵守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单独协议。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您的权利和义务
6-1-1 您享有贝锐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您应自行准备接入互联网(INTERNET)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他接入互联网的装置,并自行承担接入互联网需支付的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6-1-2 您有权在使用贝锐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期间监督贝锐及贝锐的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贝锐所公布的标准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也可以随时向贝锐提出与贝锐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1-3 您在接受贝锐互联网应用服务的期间用户信息发生变化的,您应保证在发生变化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贝锐;您未按照上述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6-1-4 您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6-1-4-1 利用贝锐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等;
6-1-4-2 利用贝锐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进行干扰或扰乱贝锐的网络服务或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6-1-4-3 其他超出贝锐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给贝锐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6-1-4-4 您不得对贝锐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
6-1-5 您不得利用贝锐互联网应用储存、发布、传输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和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以及包含上述内容的链接等。您承认贝锐有权根据贝锐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用户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您承诺在接到贝锐的通知后会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本协议条款约定,否则贝锐有权终止您对本协议条款项下的产品和服务的使用;
6-1-6 您承诺遵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际上有关互联网和电子邮件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特别地,您承诺不会在未得到收信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贝锐提供的互联网应用分发垃圾邮件、连锁邮件或任何商业性质、非商业性质的邮件;
6-1-7 您对进行或违反6-1-4、6-1-5和/或6-1-6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所发布、传输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以及对贝锐或有关第三方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您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贝锐没有任何关系,贝锐也不应对此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6-1-8 您拥有贝锐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的账号和密码;您对自己使用账号和密码的行为以及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由于您未妥善保管或不当使用造成的账号和密码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6-1-9 您享有独立使用其互联网应用的权利,并对其互联网应用账户中所有内容和进行的活动和发生的事件负全部责任。
6-1-10 您承认贝锐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贝锐所有,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1-11 您不得干扰贝锐正常地提供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6-1-11-1 攻击、侵入贝锐的服务器或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服务器过载;
6-1-11-2 破解、修改贝锐提供的客户端程序;
6-1-11-3 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软件产品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
6-1-11-4 不合理地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贝锐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1-11-5 利用贝锐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
6-1-12 在您需要获得贝锐帮助时,您须提供注册资料,贝锐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您身份及账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您自己承担。
6-1-13 您应对贝锐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同时贝锐不公开您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账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6-1-13-1 您特别要求、或者同意贝锐向第三方透露这些信息。贝锐在诚信的基础上,维护您的个人利益;
6-1-13-2 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贝锐会提供您的注册信息。
6-1-14 作为您使用"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的一个条件,您不得将"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被本协议禁止的目的。您也不得在使用"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时以任何方式损坏、禁用、过载或破坏"贝锐账号"的产品和服务或干扰任何其他方对"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和享受。您不得试图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关联的"贝锐账号" 账户、计算机系统或网络。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或试图获取并非有意通过"贝锐账号"产品和服务提供的任何资料或信息。
6-1-15 在上述条款中所指的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他人利用您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您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您的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贝锐“软件”的正常使用等等。您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使用者资料的保护意识,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6-1-16 非经贝锐或贝锐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上述提及的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贝锐无关。您不得轻易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否则,贝锐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您使用贝锐“软件”。
6-1-17 您不得通过其他未经贝锐授权开发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兼容型软件、程序或者其他非贝锐明示许可的方式,使用贝锐“软件”,否则,贝锐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用户使用贝锐“软件”。
6-1-18 您同意贝锐“软件”将会尽其合理努力以保护您的计算机资源及计算机通讯的隐私性和完整性,但是,您承认和同意贝锐不能就此事提供任何保证。
6-2 贝锐的权利和义务
6-2-1 贝锐为您提供互联网应用服务并进行互联网应用的日常维护,该等日常维护不包括数据备份工作,您将自行负责互联网应用内的数据备份工作。
6-2-2 贝锐为您提供互联网应用服务的使用说明和相关咨询。
6-2-3 保留因您违反6-1-4、6-1-5、6-1-6而终止您网站运行的权利。同时贝锐对您进行或违反6-1-4、6-1-5和/或6-1-6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使用互联网应用引起的问题及对所发布、传输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6-2-4 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的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贝锐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6-2-5 收取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6-2-6 贝锐保证不会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用户互联网应用账号中的信息、传输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6-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司法、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6-2-6-2 为维护贝锐的合法权益;
6-2-6-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维护网络公共安全;
6-2-6-4 您同意贝锐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
6-2-6-5 您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您与贝锐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6-2-6-6 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2-7 基于对贝锐本身、用户及市场状况不断变化的考虑,贝锐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情况修改本协议和贝锐服务规则。贝锐协议条款和服务规则一旦发生变动,贝锐将于官方网站首页公告修改、新增、删除的事实,而不另行对您进行个别通知,更新后的协议自公布于贝锐网站之时起生效。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条款和服务规则为准。您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产品和服务;如果您继续享用产品和服务,则视为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变动,且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6-2-8 贝锐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技术参数,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方式通知,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贝锐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贝锐均不另行通知。
6-2-9 贝锐有权识别您作为贝锐用户身份。您同意 贝锐 可以在贝锐的网站和其他材料中使用除个人信息外的任何与您相关的徽标和/或名称,以便证明您是 贝锐的用户。
6-2-10 贝锐有权对贝锐“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贝锐保留在任何时候通过为您提供贝锐“软件”替换、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以及为替换、修改或升级收取费用的权利。贝锐“软件”为您默认开通“升级提示”功能,视用户使用的“软件”版本差异,贝锐提供给您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开通此功能。软件新版本发布后,贝锐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的继续可用。贝锐保留因业务发展需要,单方面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进行限制,您对此已知悉并表示理解。
特别的,如您购买的为贝锐无忧版产品或服务,则您购买的该贝锐无忧版产品或服务版本可使用至该产品或服务对应的有效期截止日。自您购买贝锐无忧版产品或服务之日起3年内,如您购买的贝锐无忧版产品或服务版本升级,则您可免费享受此等升级。如您需使用贝锐无忧版产品或服务3年后的升级版本,则需向贝锐另行付费。
6-2-11 贝锐有权在您登录贝锐网页以及使用贝锐“软件”的过程中投放各种广告和宣传信息,该广告可能以系统消息或弹出窗口等形式出现。
6-2-12 贝锐“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该等使用均是获得了合法授权的。如因贝锐“软件”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贝锐不承担任何责任。 贝锐不对该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您需要获取支持,请与该第三方联系。
6-2-13 贝锐未行使部分或全部权利不会防碍其继续行使该权力。贝锐对某违反行为放弃追究责任,不应被视为贝锐对这些条款下后续的同类条例或其他条例放弃追究责任。这些条款规定对贝锐的任何补偿不会排除其他补偿,并且各项补偿应在法律或衡平法所规定的其他补偿之外继续累加。
6-2-14 贝锐账号的所有权归贝锐所有,您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贝锐账号的使用权。
6-2-15 贝锐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贝锐发现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贝锐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账号而无需向该账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贝锐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账号,以免因账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贝锐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2-16 贝锐希望您提交有关"贝锐账号"服务的反馈和建议,这样我们就可以持续不断地为您以及其他客户改进服务。在您提交反馈和建议时,请理解贝锐需要对您的反馈及建议具有完整的使用权限,而不应该存在任何障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向贝锐提交您对"贝锐账号"服务的反馈或建议,您保证并声明您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着如此操作所必需的权利,同时您授权贝锐及其关联公司如下权限:
使用、更改、拷贝、传播、传送、公开展示、公开运行、复制、发表、再许可、创建其衍生产品、传输或销售任何该等反馈或建议;及授权第三方不受限制地行使关于反馈或建议的上述任何权利。
上述权限包括在该等反馈或建议中开发任何专有权利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服务权限或任何相关管辖区域内的专利法权限。贝锐对该等反馈或建议中所含资料的使用无任何补偿。贝锐并无义务张贴或使用您可能提供的任何提交资料,并且可自主决定在任何时候删除任何提交资料。
本部分不适用于您在注册"贝锐账号"服务时所提供的任何个人识别信息。关于该等信息使用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贝锐账号"服务如何运作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贝锐隐私政策》。
本部分也不适用于您上载、传输或以其他方式提交或通过任何"贝锐账号" 参与站点和服务的任何文档、信息或其他数据。请参阅该等"贝锐账号" 参与站点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来确定网站或服务提供商对于该等文档、信息以及/或者数据的权利。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付款:
您在获得贝锐付费产品及互联网应用服务开通前以网上支付、银行转帐、上门缴费等方式向贝锐支付费用。
收款人: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上海分行五角场支行
银行账号:096644121905410610806
7-2 贝锐在收到款项后有义务向您提供发票,您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开具发票的法律法规以及贝锐的要求及时告知必要信息。
7-3 款项明细: 以贝锐账号支付/消费明细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有效期限
8-1 有效期自贝锐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开通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计算服务期限。
8-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8-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8-2-2 如您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贝锐提前终止服务;
8-2-3 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九条 服务终止及违约责任
9-1 在服务有效期间,如果您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贝锐,但您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您擅自终止本服务条款给贝锐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2 因您的过错、违反法律或者本协议等原因,贝锐通告您后可以提前终止服务。
9-3 如果您违反其义务或者在本协议下的保证/承诺,贝锐有权终止您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并不退还您已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负责。
9-4 如果您在付费服务到期且没有及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服务有效期结束后,贝锐有权停止您的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负责。
9-5 在服务期间或期满之后,您可自行续费或购买其他服务。
9-6 贝锐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互联网应用短时间的无法正常使用,此属正常情况,非贝锐的责任。
9-7 如果因 贝锐 原因造成不能为您提供正常服务, 贝锐 以天为单位向您赔偿损失。如果 贝锐 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您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 贝锐 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您已缴纳的当月服务费用为上限。
9-8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中止或终止,在协议中止或终止前您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9-9 贝锐或其相应的供应商对"贝锐账号"服务包含的或通过其获得的、用于任何目的的信息、软件、产品、服务和相关图表的适用性、可靠性、可供应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不作任何声明。所有这些信息、软件、产品、服务和相关图表都按“现状”提供而无任何种类的保证。贝锐和/或其相应的供应商在此否认所有与该等信息、软件、产品、服务和相关图表有关的保证与条件,包括所有有关适用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保证和条件。
在任何情况下,贝锐和/或其供应商均不对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偶然的、特别的、附带性的损失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使用或运行"贝锐账号"服务产生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以及由于延迟或不能使用"贝锐账号"服务、提供或不能提供服务、或由于从"贝锐账号"服务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软件、产品、服务、或任何其他因使用"贝锐账号"服务而产生的不能使用的损失及数据丢失的损失或利润的损失,无论该种损失是基于合同、侵权、疏忽、严格责任或其他而产生的,并且即使贝锐或其任何供应商已被告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一些区域不允许对附带性或偶然性的损失进行排除或限制,上述限制可能对您并不适用。如果您对"贝锐账号"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使用条款的任何部分不满意,您唯一的和全部的解决方案就是停止继续使用"贝锐账号"服务。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11-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1-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以及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和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1-3 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贝锐原因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贝锐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与第三方站点的链接
12-1 涉及"贝锐账号"服务的网页可能含有与其他网站(简称“链接站点”)的链接。链接站点并非由贝锐控制且贝锐对任何链接站点的内容不负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链接站点中包含的任何链接或对链接站点的任何改变或更新。贝锐对从任何链接站点接受的网上传播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传输不负责任,如果链接站点未能正常运作,贝锐亦不负责任。贝锐仅出于便利之需向您提供这些链接,并且任何链接的包含并不意味着贝锐对该站点的认可或与其运行者的任何关联。您有责任查阅并遵守链接站点上发布的隐私声明及使用条款。
您完全负责处理与那些支持"贝锐账号"服务的第三方、或者在"贝锐账号"服务的网页中可被识别的第三方(包括广告客户)之间的事项,包括物品以及服务的传送和付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3-2 本协议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3-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3-4 任何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3-5 贝锐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您同意贝锐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贝锐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13-6 应用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贝锐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13-7 贝锐有时希望更新或更改"贝锐账号"服务的条款、条件和通告,以此来反映服务中的更改、影响服务的法律条文中的更改或者其他合理的原因。您应该理解贝锐保留这些更改的权利,而且您应负责定期查阅这些条款、条件以及通告。当这些条款、条件以及通告发生更改后,您对"贝锐账号"服务的继续访问或使用构成了您对所有该等更改内容的同意。除非明确声明,否则所有对"贝锐账号"服务的更改或者改进都将取决于使用条款。
13-8 贝锐在相关页面上对于所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均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9 关于逾期未认领/未消费的账务管理规范
鉴于贝锐注册账号中存在大量长时间未进行账务认领和消费而贝锐又无法通知到您,给贝锐带来额外维护和管理成本并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贝锐将对此类账号做出如下规范:
贝锐已在官网发布财务招领但超过180天尚未被认领的款项,您仅可认领后用于消费。
您的账号超过18个月未消费的账号余额, 贝锐将对该账号余额冻结。您若需使用该余额消费,则需联系贝锐客服人员,重新激活该账号余额。
附: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本人(本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人(本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人(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人(本公司)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本人(本公司)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本人(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人(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五、本人(本公司)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六、本人(本公司)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人(本公司)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人(本公司)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本公司)直接赔偿。贵单位有权停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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