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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SDK文档
概述SLAPI是贝锐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基于产品向日葵的开发库,该库可以实现以点对点为通讯方式的远程桌面、远程文件、远程开机以及用户自定义的远程数据通讯。使用该开发库时,开发者无须关心点到点之间的通讯细节,以及通讯方式。SLAPI会以P2P或服务器中转等方式为通讯提供可靠的数据传输服务。 开发者账号使用SLAPI之前,你需要先拥有一个贝锐帐户,可以通过https:www.oray.com的右上角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如图: 拥有帐户后,进入http://open.oray.com(开放平台的网址),进入开发者认证页面,填写必要资料并提交开发者申请。如图: 注册后,进入我的应用页面创建应用,创建成功后,在应用详情中看到自己的APPID 和 APP KEY,有了这两个信息,就可以使用SLAPI来开发自己的应用了。如图: 支持平台目前SLAPI支持Window,Linux,Mac系列平台,而其他系统平台也将会尽快推出。 支持语言目前SLAPI以纯C加二进制库实现方式提供接口,只要你的开发环境可以调用C函数即可。 模型通常情况下开发出的应用会是2个APP,一个主控制端,一个被控制端,当然为了主控端得到被控端的连接信息,你可能会需要第三个自行开发的应用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来传递连接信息。以下为一个完整应用的拓扑图: 主控与被控是两个大的对象,在它们内部维护了很多会话,这些会话可以动态的创建与销毁,每个会话都有各自特殊的功能,如图:Desktop会话可以实现主控与被控之间的远程桌面,File会话可以实现远程文件功能。 “你的服务器”用来传递被控端的连接信息与会话信息,让主控制端可以与被控制端进行通讯。 而“OrayServer”则默默的在背后为你的应用程序提供必要的通讯服务,保证你应用的数据传输。 使用规范 目录结构在开发库下你可以看到以下目录include、lib、bin、doc、samples。 include目录:所有SLAPI使用的API头文件,目前只有slsdk.h文件,用户只需要包含该文件即可使用SLAPI所有功能 bin目录:放有SLAPI运行时库,Windows下为slsdk.dll文件,运行时请将它放到运行程序所在的目录。放有SLAPI编译所需要的链接库,Windows下为slsdk.lib,编译时请链接该库 doc目录:所有SLAPI的使用说明与相关文档 samples目录:所有SLAPI应用实例 使用开发库分为三个阶段,1:环境初始化,2:创建主/被控制端,3:创建会话。 环境初始化使用SLInitialize函数初始化SLAPI环境。同样在进程退出前请调用SLUninitialize函数退出并析构整个环境。 另外在整个生命期中,可以使用SLGetLastError函数来获取当前的错误代码,方便你调试自己的应用程序,也可以使用SLSetLastError函数来设置当前的错误代码。最后,可以使用SLGetErrorDesc函数将错误代码转化为文本信息,方便查看。 创建被控制端使用SLCreateClient函数创建被控制端,然后使用SLSetClientCallback函数设置被控制端的事件回调函数,这样就可以获取控制端的状态和事件信息。 使用SLClientLogin函数来登录到贝锐服务器,登录成功后利用SLGetClientAddress函数来获取被控制端的连接信息,使用此信息主控端就可以与被控制端通讯了。注意:当回调事件为SLCLIENT_EVENT_ONLOGIN时,才算登录成功。 当不再使用这个被控制端时,可以使用SLDestroyClient函数将其销毁。 创建主控制端使用SLCreateRemote函数创建主控制端。 使用SLDestroyRemote函数销毁主控制端 创建被控制端会话当被控制端创建完后,就可以创建会话了,每种功能的会话都有固定的API来创建,如SLCreateClientSession函数用来创建远程桌面的会话,所有创建后的会话,都可以使用SLDestroyClientSession函数来销毁。 被控制端创建的所有会话都有一个会话序列号(字符串形式),使用该序列号,主控制端就可以连接指定会话了,这个序列号可以使用SLGetSessionName函数来获取。 最后所有的会话在API中都定义为SLSESSION类型,主控制端也是如此。 注意:被控端会话只能使用一次,一旦被主控端连接该会话后就失效,不能再连接。请销毁后再创建新的使用。被控端会话可以同时创建多个 创建主控制端会话当主控制端创建完后,就可以创建会话了,每种功能的会话都有固定的API来创建,如SLCreateRemoteSession函数用来创建远程桌面的会话,该函数创建的会话用来和被控制端使用SLCreateClientSession创建出来的会话对接并通讯。 主控制端创建会话与被控制端创建会话略有不同,它需要提供被控制端的连接信息和会话序列号信息,这两个信息可以使用上面所提到的SLGetClientAddress函数和SLGetSessionName函数来获取。 快速集成集成的大致流程如下图所示。如果远程只是软件产品的一小部分,可直接在发起远程的时候顺序调用上述API,而不必在程序初始化阶段就调用登录的API(这样做相当于是与服务器保持长连接,Demo示例为此模式),建议是在需要远程的时候登录,断开远程的时候销毁。 WEB 服务当开启了web服务后,可以用websocket连接进来控制或获取被控端的状态。 协议说明Web服务传输协议用的是json格式数据包。每个json数据包里都应该包含id和name字段。Id是一个不重复的整形,name是调用的方法名。 例子: { “id” : 1, //包id “name” : “newsession” //方法名,newsession为创建一个新的远程会话 “type” : type //会话类型 }如果调用的方法有附带参数,要把参数放在data字段下。 例子: { “id” : 2, //包id “name” : “destroysession”, //方法名,destroysession为销毁会话 “data” : { “sessionid” : 1 //销毁sessionid等于1的会话 } }服务端收到请求数据后,返回请求的id、name以及处理结果code,code等于0表示成功,其他值参考SLGetLastError的返回值 例子: { “id” : 1, //包id “name” : “newsession”, //方法名,newsession为创建一个新的远程桌面会话 “code” : 0, //操作结果,0表示成功 “data” : { “sessionid” : 0 //sessionid “address” : “xxxxxx” //服务器地址 “sessionname” : “xxxxxx” //session } }客户端接收到返回值后,应该判断id是否为发出请求的id,确保正确的收到返回结果。 Web 服务提供的方法Web每一次发送请求都会得到对应请求操作的执行结果,即一问一答;对于特定的事件,服务器内部会创建额外的监听,当状态发生改变,会主动以事件通知的形式推送给客户端。为了保证Web多连接的同步,服务器的被动响应和主动通知都采用广播的形式,一旦外部操作或内部变化,所有的连接都能及时收到同一通知。 下表1-7为web的请求方式及返回说明,8为服务器主动通知事件,9为会话回调通知。 1.OPENID登录 name: ”login_openid” 参数: openid:开发者的ID号 openkey:开发者ID对应的验证码 例子: { “id” : 1, “name” : “login_openid”, “data” : { “openid” : “xxxxxx”, “openkey” : “xxxxxx” } } 返回: { “id” : 1, “name” : “login\_openid”, “data” : “”, “code” : 0 //参考10.错误代码 } 2.License登录 name: ”login\_license” 参数: address:服务器地址 license:服务器license 例子: { “id” : 1, “name” : “login\_license”, “data” : { “address” : “xxxxxx”, “license” : “xxxxxx” } } 返回: { “id” : 1, “name” : “login\_license”, “data” : “”, “code” : 0 //参考10.错误代码 } 3.注销 name: ”logout” 例子: { “id” : 2, “name” : “logout”, } 返回: { “id” : 2, “name” : “logout”, “code” : 0 //参考10.错误代码 } 4.创建远程桌面会话 name: ”newsession” 例子: { “id” : 3, “name” : “newsession” “type” :0 } 返回: { “id” : 3, “name” : “newsession”, “code” : 0, //参考10.错误代码 “data” : { “address” : “xxxxxx”, “sessionid” : 0, “sessionname” : “xxxxxx” } } 5.销毁会话 name: ”destroysession” 参数: sessionid: 要销毁的sessionid 例子: { “id” : 4, “name” : “destroysession”, “data” : { “sessionid” : 1 } } 返回: { “id” : 4, “name” : “destroysession”, “data” : “”, “code” : 0 //参考10.错误代码 } 6.开启远程桌面 name: ”assist” 参数: address: 地址 session:会话 例子: { “id” : 5, “name” : “assist”, “data” : { “address” : “xxxxxx”, “session” : ”xxxxxx” } } 返回: { “id” : 5, “name” : “assist”, “data” : “”, “code” : 0 //参考10.错误代码 } 7.获取当前状态 name: ”get_status” 例子: { “id” : 6, “name” : “get\_status”, } 返回: { “id” : 6, “name” : “get\_status”, “code” : 0, //参考10.错误代码 “data” : { “is\_logginned” : true, “session” : [ { “addr” : “xxxxxx”, “connected” : true, “name” : “xxxxxx”, “sessionid” : 0 } { .... } ... { ... } ] //session集合 } } 8.事件通知 事件通知是服务端主动推送的,为了防止id重复,所以json包是不带id字段的 name: ”event” 参数: evnet: 事件ID 例子: { “name” : “evnet”, “data” : { “evnet” : 1 //参考11.被控端事件代码 } } 注:登录会触发连接,登录成功(or失败)事件,注销会触发断开连接事件。 9.会话回调通知 当创建一个会话后,会建立一个关于此会话的回调接口,当此会话状态发生变化时,会触发此回调事件。 name: ”sessionevt” 参数: evt: 事件ID id: 会话ID 例子: { “name” : “sessionevt”, “data” : { “evnet” : 1, //参考12.会话事件代码 “id” : 0 //会话ID } } 注:assist会触发其连接事件,destory和手动关闭会触发其断开连接事件。 扩展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对协议进行扩展。调用APISlSetWebServerFilter方法可以设置一个过滤方法,在过滤方法里,你可以尽情发挥。 提示: SlWebServerSend方法可以想web客户端发送数据。 过滤方法里返回true,代表已经处理了该数据,底层将不会再处理 API 详细说明 SLInitialize原型:bool SLInitialize(void); 功能:初始化正个SLAPI环境 返回:是否初始化成功 说明:在调用所有其他任何API之前调用,总之是应用程序中第一个调用的API SLUninitialize原型:bool SLUninitialize(void); 功能:退出并析构整个SLAPI环境 返回:是否成功 说明:程序退出前调用,总之是应用程序中最后一个调用的API SLGetLastError原型:SLERRCODE SLGetLastError(void) 功能:获取最后的错误码 返回:返回SLERRCODE错误码 说明:除了SLInitialize函数之外,任何API函数返回错误时,都可以用该API来获取失败的原因。该错误码是基于TLS的,线程上保持安全。 SLSetLastError原型:bool SLSetLastError(SLERRCODE errCode) 功能:设置最后的错误码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说明:通常情况下用户不需要使用该API来设置错误码。 SLGetErrorDesc原型:const char* SLGetErrorDesc(SLERRCODE errCode) 功能:获取错误码详细说明 返回:详细信息,如果错误码不存在则返回“未知错误” SLCreateClient原型:SLCLIENT SLCreateClient(void) 功能:创建一个被控制端环境 返回:返回被控制端环境值,如果创建失败则返回SLCLIENT_INVAILD 说明:返回值将用于后面很多的被控制端API函数中 SLDestroyClient原型:bool SLDestroyClient(SLCLIENT client) 功能:销毁一个被控制端环境 参数: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值 返回:是否销毁成功 说明:参数必须是由SLCreateClient函数创建出来的值,否则可能产生未定义后果 SLStartWebServer原型:SUNLOGIN_API bool SLStartWebServer(SLCLIENT client, unsigned int nPort=0); 功能:开启web监听服务,用户可以用websocket连接进来控制或查看状态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nPort 要监听的端口号,默认是17801 返回:如果创建失败则返回false 说明:web监听服务的协议参考 SLStopWebServer原型:SUNLOGIN_API bool SLStopWebServer(SLCLIENT client); 功能:关闭web监听服务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返回:如果失败则返回false SlSetWebServerFilter原型:SUNLOGIN_API bool SlSetWebServerFilter(SLCLIENT client,SLWEB_FILTER filter); 功能:关闭web监听服务 参数: client 被控制端环境 filter 函数指针 返回:如果失败则返回false SlWebServerSend原型:SUNLOGIN_API bool SlWebServerSend(SLCLIENT client,const void* pdata,unsigned int size); 功能:向web客户端发送数据 参数: client 被控制端环境 data 指向数据的指针 size 数据长度 返回:如果失败则返回false SLSetClientCallback原型:bool SLSetClientCallback(SLCLIENT client, SLCLIENT_CALLBACK pfnCallback, unsigned long custom) 功能:设置被控制端事件回调函数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fnCallback 回调函数,当被控制端发生事件时,会通过该函数回调 cusom 用户自定义参数,回调时内部程序会将此参数一并回调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ClientLoginWithOpenID原型:bool SLClientLoginWithOpenID(SLCLIENT client, const char pstrOpenID, const char pstrOpenKey, const char* pstrDomain = “”, bool bUseSSL = false) 功能:被控制端登录服务器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strOpenID 开发者的ID号 pstrOpenKey 开发者ID对应的验证码 pstrDomain OpenID登陆验证所指定的服务器的域名(可以默认) bUseSSL 配合pstrDomain使用,是否使用SSL 返回:是否登录出错,登录错出会返回false,但返回true不代码登录成功,如果想知道登录成功,必须通过回调SLCLIENT_EVENT_ONLOGIN事件得知 说明:开发者ID和验证码获取方式可参见本文“开发者账号”段落 SLClientLoginWithLicense原型:bool SLClientLoginWithLicense(SLCLIENT client, const char szAddr, const char szLic) 功能:被控制端登录服务器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zAddr 服务器地址 szLic 服务器lincese 返回:是否登录出错,登录错出会返回false,但返回true不代码登录成功,如果想知道登录成功,必须通过回调SLCLIENT_EVENT_ONLOGIN事件得知 说明:该方法是提供给购买了定制服务器的用户使用的 SLClientIsOnLoginned原型:bool SLClientIsOnLoginned(SLCLIENT client) 功能:被控制端是否已经登录服务器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返回:是否已经登录服务器 SLCreateClientSession原型:SLSESSION SLCreateClientSession(SLCLIENT client, ESLSessionType eType) 功能:在被控制端环境中创建一个远程会话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eType 会话类型 返回:会话,如果失败则返回SLSESSION_INVAILD SLDestroyClientSession原型:bool SLDestroyClientSession(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功能:销毁一个会话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返回:是否销毁成功 说明:session必须是由SLCreateClient***Session函数创建出来的Session值,不然可能产生未定义后果 SLEnumClientSession原型:unsigned int SLEnumClientSession(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pSessionArray, unsigned int nArraySize) 功能:销毁一个会话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SessionArray 会话数组用于返回数据 nArraySize 会话数组长度,一般填256 返回:返回了多少个会话 说明:session必须是由SLCreateClient***Session函数创建出来的Session值,不然可能产生未定义后果 SLGetClientAddress原型:const char* SLGetClientAddress(SLCLIENT client) 功能:获取被控制端连接地址 参数: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返回:地址 说明:必须在收到SLCLIENT_EVENT_ONLOGIN事件后,即使用开发者账号登录成功后才能调用本API,不然返回的值将是无效值。将该返回值告诉主控端,主控端就可以和该被控制端通讯了 SLGetClientSessionName原型:const char* SLGetClientSessionName(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功能:获取被控制端某个会话的值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返回:会话值 说明:通过该值主控制端才能使用该会话的服务 SLClientSessionSendData原型:unsigned long SLClientSessionSendData(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char* lpData, unsigned long nLen) 功能:会话发送数据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lpData 发送的数据 nLen 发送的数据长度 返回:实际发送的字节数,返回0表示出错 说明:目前只适用于DataTrans类型的会话 SLClientSessionRecvData原型:unsigned long SLClientSessionRecvData(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char* lpData, unsigned long nLen) 功能:会话接收数据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lpData 接收数据 nLen 准备接收的数据长度 返回:实际收到的字节数,返回0表示出错 说明:目前只适用于DataTrans类型的会话 SLGetClientSessionOpt原型:bool SLGetClientSessionOpt(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ESLSessionOpt eOpt, char* pOptVal, unsigned int nOptLen) 功能:获取被控制端某个会话某个属性值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eOpt 属性名 pOptVal 属性值 nOptLen 属性值长度 返回:是否获取成功 SLSetClientSessionOpt原型:bool SLSetClientSessionOpt(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ESLSessionOpt eOpt, const char* pOptVal, unsigned int nOptLen) 功能:设置被控制端某个会话某个属性值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eOpt 属性名 pOptVal 属性值 nOptLen 属性值长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CreateRemote原型:SLREMOTE SLCreateRemote(void) 功能:创建一个控制端环境 返回:返回被控制端环境值,如果创建失败则返回SLREMOTE_INVAILD 说明:返回值将用于后面很多的主控制端API函数中 SLDestroyRemote原型:bool SLDestroyRemote(SLREMOTE remote) 功能:销毁一个控制端环境 参数: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返回:是否销毁成功 说明:参数必须是由SLCreateRemote函数创建出来的值,否则可能产生未定义后果 SLSetRemoteCallback原型:bool SLSetRemoteCallback(SLREMOTE remote, SLREMOTE_CALLBACK pfnCallback, unsigned long custom) 功能:设置主控制端事件回调函数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pfnCallback 回调函数,当被控制端发生事件时,会通过该函数回调 cusom 用户自定义参数,回调时内部程序会将此参数一并回调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CreateRemoteSession原型:SLSESSION SLCreateRemoteSession(SLREMOTE remote, ESLSessionType eType, const char pstrAddress, const char pstrSession) 功能:创建远程会话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eType 会话类型 pstrAddress 远程被控制端地址,由SLGetClientAddress函数返回的值 pstrSession 远程桌面会话名,由SLGetSessionName函数返回的值 返回:会话,如果失败则返回SLSESSION_INVALD SLCreateRemoteEmptySession原型:SLSESSION SLCreateRemoteEmptySession(SLREMOTE remote, ESLSessionType eType) 功能:创建远程空会话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eType 会话类型 返回:会话,如果失败则返回SLSESSION_INVALD 说明:和SLCreateRemoteSession不同的是创建一个空会话,不进行连接,后面必须再使用SLConnectRemoteSession来连接会话 SLConnectRemoteSession原型:SLSESSION SLConnectRemoteSession(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char pstrAddress, const char pstrSession) 功能:连接远程空会话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pstrAddress 远程被控制端地址,由SLGetClientAddress函数返回的值 pstrSession 远程桌面会话名,由SLGetSessionName函数返回的值 返回:会话,如果失败则返回SLSESSION_INVALD 说明:只用于SLCreateRemoteEmptySession创建出来的会话 SLDestroyRemoteSession原型:bool SLDestroyRemoteSession(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功能:销毁一个会话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由SLCreateRemote***Session创建出来的会话值 返回:是否销毁成功 说明:session必须是由SLCreateRemote***Session函数创建出来的Session值,不然可能产生未定义后果 SLRemoteSessionSendData原型:unsigned long SLRemoteSessionSendData(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char* lpData, unsigned long nLen) 功能:会话中发送数据,另一端会话会收到数据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lpData 发送的数据 nLen 发送的数据长度 返回:实际发送的字节数 说明:目前只适用于DataTrans类型的会话 SLRemoteSessionRecvData原型:unsigned long SLRemoteSessionRecvData(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char* lpData, unsigned long nLen) 功能:会话接收数据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lpData 接收数据 nLen 准备接收的数据长度 返回:实际收到的字节数,返回0表示出错 说明:目前只适用于DataTrans类型的会话 SLGetRemoteSessionOpt原型:bool SLGetRemoteSessionOpt(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ESLSessionOpt eOpt, char* pOptVal, unsigned int nOptLen) 功能:获取主控制端某个会话某个属性值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eOpt 属性名 pOptVal 属性值 nOptLen 属性值长度 返回:是否获取成功 SLSetRemoteSessionOpt原型:bool SLSetRemoteSessionOpt(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ESLSessionOpt eOpt, const char* pOptVal, unsigned int nOptLen) 功能:设置主控制端某个会话某个属性值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eOpt 属性名 pOptVal 属性值 nOptLen 属性值长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SetDesktopSessionPos原型:bool SLSetDesktopSessionPos(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int x,int y,int width,int height) 功能:设置远程桌面窗口的大小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x x坐标 y y坐标 width宽度 height高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SetClientProxy原型:bool SLSetClientProxy(SLCLIENT client, const SLPROXY_INFO& proxy) 功能:设置被控端代理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roxy代理信息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SetRemoteProxy原型:bool SLSetRemoteProxy(SLREMOTE remote, const SLPROXY_INFO& proxy) 功能:设置被控端代理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proxy代理信息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SetDesktopSessionVisible原型:bool SLSetDesktopSessionVisible( 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 功能:设置显示远程桌面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GetDesktopSessionOriginSize原型:bool SLGetDesktopSessionOriginSize( 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int width, int height ); 功能:获取远程桌面原图大小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width 桌面原图宽度 height 桌面原图高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LoginWithOpenID原型:bool SLLoginWithOpenID(SLCLIENT client, const char pstrOpenID, const char pstrOpenKey, const char* pstrDomain = “”, bool bUseSSL = false) 功能:功能同SLClientLoginWithOpenID, 简化名称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strOpenID 开发者的ID号 pstrOpenKey 开发者ID对应的验证码 pstrDomain OpenID登陆验证所指定的服务器的域名(可以默认) bUseSSL 配合pstrDomain使用,是否使用SSL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ClientSendFile原型:SLUINT32 SLAPI SLClientSendFile(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wchar_t* filepath, bool resume ) 功能:发送一个文件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lepath 发送文件的路径 resume 是否断点续传,否则重新发送文件 返回:文件id, 0代表失败 SLClientKillFile原型:bool SLAPI SLClientKillFile(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取消发送文件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是否成功 SLClientGetFileName原型:const wchar_t* SLAPI SLClientGetFileName( 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获取文件路径名称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文件路径名称 SLClientGetFileSize原型:SLUINT64 SLAPI SLClientGetFileSize( 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获取传输的文件大小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文件大小 SLClientGetFileTransfered原型:SLUINT64 SLAPI SLClientGetFileTransfered( 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获取文件已传输的大小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文件已传输的大小 SLClientFileIsTransfering原型:bool SLAPI SLClientFileIsTransfering( 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文件是否正在传输中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true 正在传输,false 其他状态 SLClientFileIsDone原型:bool SLAPI SLClientFileIsDone( 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文件传输是否完成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true 传输完成 false 其他状态 SLClientFileIsKilled原型:bool SLAPI SLClientFileIsKilled( 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文件是否被取消传输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true 传输被取消 false 其他状态 SLRemoteSendFile原型:SLUINT32 SLAPI SLRemoteSendFile(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wchar_t* filepath, bool resume ) 功能:发送一个文件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lepath 发送文件的路径 resume 是否断点续传,否则重新发送文件 返回:文件id, 0代表失败 SLRemoteKillFile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KillFile(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取消发送文件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是否成功 SLRemoteGetFileName原型:const wchar_t* SLAPI SLRemoteGetFileName( 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获取文件路径名称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文件路径名称 SLRemoteGetFileSize原型:SLUINT64 SLAPI SLRemoteGetFileSize(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获取传输的文件大小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文件大小 SLRemoteGetFileTransfered原型:SLUINT64 SLAPI SLRemoteGetFileTransfered(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获取文件已传输的大小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文件已传输的大小 SLRemoteFileIsTransfering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FileIsTransfering(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文件是否正在传输中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true 正在传输,false 其他状态 SLRemoteFileIsDone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FileIsDone( 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文件传输是否完成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true 传输完成 false 其他状态 SLRemoteFileIsKilled原型:bool SLAPI SLClientFileIsKilled( 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UINT32 fid ); 功能:文件是否被取消传输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fid 文件id 返回:true 传输被取消 false 其他状态 SLCreateClientEx原型:bool SLAPI SLCreateClientEx( SLMODE mode ); 功能:根据应用(UI,Service)场景创建向日葵客户端 参数: mode - 应用场景 返回:返回被控制端环境值,如果创建失败则返回SLCLIENT_INVAILD SLOpenClientLog原型:bool SLAPI SLOpenClientLog(SLCLIENT client, const char* path); 功能:启用被控制端的日志输出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ath 日志的输出路径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OpenRemoteLog原型:bool SLAPI SLOpenRemoteLog(SLREMOTE remote, const char* path); 功能:启用主控制端的日志输出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path 日志的输出路径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SetCmdSessionPos原型:bool SLSetCmdSessionPos(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int x,int y,int width,int height) 功能:设置远程CMD窗口的大小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x x坐标 y y坐标 width宽度 height高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SetCameraSessionPos原型:bool SLSetCameraSessionPos(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int x,int y,int width,int height) 功能:设置远程摄像头窗口的大小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x x坐标 y y坐标 width宽度 height高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RemoteCameraOpen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CameraOpen(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LONG dev_id); 功能:打开一个远程摄像头设备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dev_id 摄像头的唯一标识,由SLRemoteCameraGetList函数获取 返回:是否打开成功 SLRemoteCameraClose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CameraClose(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功能:关闭当前正在使用的远程摄像头设备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返回:是否关闭成功 SLRemoteCameraSetDefinition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CameraSetDefinition(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ESLVideoDefinition eVD); 功能:设置当前摄像头的清晰度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eVD ESLVideoDefinition枚举值,主要有标清,高清,超清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RemoteCameraGetList原型:unsigned int SLAPI SLRemoteCameraGetList(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CAMERA_INFO* infos = NULL, unsigned int nSize = 0); 功能:获取远程摄像头列表并返回摄像头个数,当infos为空时,此函数仅返回摄像头个数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infos CAMERA_INFO结构体数组,用于保存摄像头列表 nSize 结构体数组大小 返回:返回摄像头设备个数 SLDiscoverWoiDevice原型:bool SLAPI SLDiscoverWoiDevice(SLCLIENT client); 功能:扫描局域网内的开机棒设备,并通过SLCLIENT_WOI_CALLBACK回调返回设备的SN号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返回:发送扫描请求成功或失败 SLBindWoiDevice原型:bool SLAPI SLBindWoiDevice(SLCLIENT client, const char pstrSN, const char pstrMac, const char* pstrPassword); 功能:绑定局域网内的开机棒设备,并通过SLCLIENT_WOI_CALLBACK回调返回绑定结果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strSN 要绑定的开机棒的SN号 pstrMac 要绑定开机的MAC地址(AABBCCDDEEFF) pstrPassword 远程开机密码,与MAC地址一起唤醒设备 返回:发送绑定设备请求成功或失败 SLUnBindWoiDevice原型:bool SLAPI SLUnBindWoiDevice(SLCLIENT client, const char pstrSN, const char pstrMac, const char* pstrPassword); 功能:解绑局域网内的开机棒设备,并通过SLCLIENT_WOI_CALLBACK回调返回解绑结果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strSN 要解绑的开机棒的SN号 pstrMac 要绑定开机的MAC地址(AABBCCDDEEFF) pstrPassword 远程开机密码,与MAC地址一起解绑设备 返回:发送解绑设备请求成功或失败 SLSetClientWOICallback原型:bool SLAPI SLSetClientWOICallback(SLCLIENT client, SLCLIENT_WOI_CALLBACK pfnCallback, unsigned long custom); 功能:设置远程开机棒事件回调,包括发现,绑定和解绑 参数: client 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pfnCallback 回调函数,当操作开机棒发生事件时,会通过该函数回调 cusom 用户自定义参数,回调时内部程序会将此参数一并回调 返回:设置回调成功或失败 SLSetRemoteWOIControl原型:bool SLSetRemoteWOIControl(SLREMOTE remote, const char* pstrAddress, unsigned int nPort); 功能:设置远程开机服务器的ip和控制端口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pstrAddress 远程开机服务器的IP地址 nPort 远程开机服务器的web控制端口 返回:设置成功或失败 SLSendWakeupCommand原型:bool SLAPI SLSendWakeupCommand(SLREMOTE remote, const char pstrMac, const char pstrPassword); 功能:发送远程唤醒指令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pstrMac 待唤醒设备的Mac地址(AABBCCDDEEFF) pstrPassword 远程开机密码,与MAC地址一起唤醒设备 返回:发送唤醒成功或失败 SLSetRemoteWOICallback原型:bool SLAPI SLSetRemoteWOICallback(SLREMOTE remote, SLREMOTE_WOI_CALLBACK pfnCallback, unsigned long custom); 功能:设置远程开机事件回调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pfnCallback 回调函数,当远程开机指令响应时,会通过该函数回调 cusom 用户自定义参数,回调时内部程序会将此参数一并回调 返回:设置回调成功或失败 SLGetRemoteSysinfo原型:unsigned int SLAPI SLGetRemoteSysinfo(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char pstrQuery, const char pstrContent); 功能:获取远程客户端的系统信息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pstrQuery 查询字符串\<参见13> pstrContent 查询内容\<参见13> 返回:当前操作的执行的编号(自1开始递增) SLHideRemoteDesktopToolbarItem原型:bool SLAPI SLHideRemoteDesktopToolbarItem(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DesktopControlType eType); 功能:根据枚举值隐藏远程桌面工具栏上的对应模块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eType 远程桌面工具栏上各控制模块的枚举值[SLDesktopControlType]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GetRemoteDesktopDevList原型:unsigned int SLAPI SLGetRemoteDesktopDevList(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DesktopDevType eType, SLBASE_INFO* infos = 0, unsigned int nSize = 0); 功能:获取远程桌面屏幕,会话,分辨率的信息列表并返回相应模块的个数,当infos为空时,此函数仅返回模块个数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eType 远程桌面中各信息模块的枚举值[SLDesktopDevType] infos SLBASE_INFO结构体数组,用于保存基本信息列表 nSize 结构体数组大小 返回:返回模块个数 SLSendRemoteDesktopCommand原型:bool SLAPI SLSendRemoteDesktopCommand(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DesktopCommandType eType, unsigned int nIndex = 0); 功能:发送远程桌面控制命令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eType 远程桌面中各命令模块的枚举值[SLDesktopCommandType] nIndex 索引值,只针对于切换屏幕,切换会话,切换分辨率等选择性的命令有效 返回:是否执行成功 SLGetRemoteDesktopCurState原型:bool SLAPI SLGetRemoteDesktopCurState(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DesktopStateType eType, unsigned int& nState); 功能:得到枚举的模块的当前状态值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eType 远程桌面中各状态模块的枚举值[SLDesktopStateType] nState [in]状态值,保存状态模块的当前状态值或索引值 返回:是否执行成功 SLRemoteDesktopScreenShot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DesktopScreenShot(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char* filepath); 功能:截取一张远程桌面图像并保存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filepath 截屏文件的绝对路径(包含文件名) 返回:是否截屏成功 SLRemoteDesktopStartRecord原型:bool SLAPI SLRemoteDesktopStartRecord( 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const char* filepath ); 功能:远程桌面时,开启录像功能开始录像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filepath 保存的录屏文件的全路径,包含文件名(后缀一般为.ts) 返回:是否开启录像成功 SLRemoteDesktopStopRecord原型:void SLAPI SLRemoteDesktopStopRecord( 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 功能:远程桌面时,停止当前录像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返回:无 SLSetRemoteDesktopPlatform原型:bool SLAPI SLSetRemoteDesktopPlatform(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SLPlatformType eType); 功能:远程桌面时手动设置被控制端的平台信息,主要用于在主控端显示不同样式的控制菜单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主控端桌面会话 eType被控端平台枚举值[SLPlatformType]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ClientStartChat原型:bool SLAPI SLClientStartChat(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bool bShow = true); 功能:被控端主动发起聊天,弹出聊天窗口 参数: client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被控端桌面会话 bShow 是否显示窗口。如果为true,则为初始化创建窗口(仅针对Mac OSX有效) 返回:是否发起成功 SLClientEnableControl原型:bool SLAPI SLClientEnableControl(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bool bEnable); 功能:被控端切换控制/观看模式 参数: client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被控端桌面会话 bEnable是否为控制模式 返回:是否切换成功 SLGetClientSessionConnection原型:bool SLAPI SLGetClientSessionConnection(SLCLIENT client, SLSESSION session, bool& isp2p, bool& islocal); 功能:获取被控端当前会话的连接信息(是否是p2p连接,是否是本地局域网互联) 参数: client由SLCreateClient创建出来的被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isp2p 是否是p2p连接 islocal 是否是本地局域网互联 返回:是否获取成功 SLGetRemoteSessionConnection原型:bool SLAPI SLGetRemoteSessionConnection(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bool& isp2p, bool& islocal); 功能:获取主控端当前会话的连接信息(是否是p2p连接,是否是本地局域网互联) 参数: remote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isp2p 是否是p2p连接 islocal 是否是本地局域网互联 返回:是否获取成功 SLSetSshSessionPos原型:bool SLSetSshSessionPos(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int x,int y,int width,int height) 功能:设置远程SSH窗口的大小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x x坐标 y y坐标 width宽度 height高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SLSetFileMgrSessionPos原型:bool SLSetFileMgrSessionPos(SLREMOTE remote, SLSESSION session, int x,int y,int width,int height) 功能:设置远程文件管理窗口的大小 参数: remote 由SLCreateRemote创建出来的主控制端环境 session 会话 x x坐标 y y坐标 width宽度 height高度 返回:是否设置成功 会话属性 概述每种类型的会话都可以设置其属性达到不同的效果,如远程桌面可以设置eSessionOpt_window来设置其远程桌面的显示窗口,同样也可以获取某个属性的属性值。 ESLSessionOpt枚举了所有可以使用的会话属性,你可以使用SLGetClientSessionOpt和SLSetRemoteSessionOpt来获取会话属性,可以使用SLSetClientSessionOpt和SLSetRemoteSessionOpt来设置会话属性。 有的属性只能用在被控制端,有的属性只能用在主控制端,有的两者都可以使用,有的属性只能设置不能获取,有的属性只能获取不能设置。以下将详细介绍各个属性的使用方式。 eSLSessionOpt_window适用环境:主控制端环境 适用会话:远程桌面会话,远程CMD会话,远程摄像头会话 适用方式:设置 功能:设置主控制端显示远程桌面的窗口句柄 参数: pOptVal 窗口句柄指针,在Windows下为HWND* nOptLen 窗口句柄字节数,在Windows下为sizeof(HWND) eSLSessionOpt_deviceSource适用环境:被控制端环境 适用会话:远程声音会话 适用方式:设置/获取 功能:设置被控制端传出声音是从声卡上传出还是麦克风传出 参数: pOptVal 是否为麦克风传出,bool类型,true为是,false为否(即声卡传出) nOptLen bool类型长度,即1个字节 eSLSessionOpt_connected适用环境:被控制端环境 适用会话:所有会话 适用方式:获取 功能:获取当前会话是否已经连接还是未连接 参数: pOptVal 是bool类型,true为已连接,false为未连接 nOptLen bool类型长度,即1个字节 eSLSessionOpt_ipport适用环境:主控制端环境 适用会话:所有会话 适用方式:设置 功能:设置端口转发的本地服务的ip地址和端口 参数: pOptVal const char*类型,格式为 ip:port,具体请参考示例程序 nOptLen const char*类型长度 eSLSessionOpt_savepath适用环境:主控被控制端环境 适用会话:所有会话 适用方式:设置 功能:设置文件传输保存路径 参数: pOptVal const wchar_t* 类型 nOptLen const wchar_t 类型长度 2,具体请参考示例程序 错误代码代码(code) 定义 说明0 SLERRCODE_SUCCESSED 成功1 SLERRCODE_INNER 内部错误2 SLERRCODE_UNINITIALIZED 未初始化3 SLERRCODE_ARGS 参数错误4 SLERRCODE_NOTSUPPORT 不支持5 SLERRCODE_CONNECT_FAILED 网络连接失败6 SLERRCODE_CONNECT_TIMEOUT 网络连接超时7 SLERRCODE_SESSION_NOTEXIST 会话不存在8 SLERRCODE_SESSION_OVERFLOW 会话溢出9 SLERRCODE_SESSION_WRONGTYPE 会话类型错误10 SLERRCODE_EXPIRED OPENID过期11 SLERRCODE_REQUEST_FREQUENT 请求频繁 被控端事件代码代码(code) 定义 说明0 SLCLIENT_EVENT_ONCONNECT 连接成功1 SLCLIENT_EVENT_ONDISCONNECT 断开连接2 SLCLIENT_EVENT_ONLOGIN 登录成功3 SLCLIENT_EVENT_ONLOGINFAIL 登录失败4 SLCLIENT_EVENT_ONCHANNELSFULL 连接通道已满5 SLCLIENT_EVENT_ONCHECKCFAIL 检查通道数失败 会话事件代码代码(code) 定义 说明1 eSLSessionEvent_OnConnected 连接成功2 eSLSessionEvent_OnDisconnected 断开连接3 eSLSessionEvent_OnDisplayChanged 分辨率改变4 eSLSessionEvent_OnNewFiletrans 新文件传输5 eSLSessionEvent_OnGetRemoteSysinfo 远程系统信息回调 远程客户端系统信息当主控端和被控端建立远程系统信息的连接后,主控端可以调用SLGetRemoteSysinfo函数来获取和修改被控端系统的一些基本信息,其中包括性能检测、事件查看、进程信息、服务、本地用户和组、共享资源和环境变量等信息。具体指令和响应数据结构如下表所示(获取信息返回xml数据结构,执行命令返回JSON数据结构): 系统信息 参数1(QueryStri
中英文CN域名在线注册服务协议
中英文CN域名在线注册服务协议 感谢您选择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锐”)的中英文CN域名在线注册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贝锐中英文CN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域名在线注册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点击“我同意”继续进行注册;否则,请点击“我不同意”并退出。贝锐建议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时打印一份存档。 中英文CN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违反本规定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贝锐有权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用户提供的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对于违反《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规定的域名予以删除,并对此删除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不承担责任。但上述内容不能解释为贝锐具有审核用户域名注册申请的义务;同时,贝锐也不对用户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同意此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在线服务条款的所有条款和CNNIC的域名争议解决方案。CNNIC的投诉邮箱是:supervise@cnnic.cn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 用户委托贝锐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 1-2 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1-2-1 中英文CN域名注册: 是指用户委托贝锐向CNNIC进行的国内中英文域名注册,本条款中国内中文英文域名是指 “.com.cn”、“.net.cn”、“.gov.cn”、“.org.cn”、“.cn”结尾的英文域名 以及指 “.中国”、 “.公司”、 “.网络”结尾的中文域名。 1-2-2 域名注册成功:指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用户支付的域名注册管理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管理机构。 1-2-3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英文CN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二条 用户的陈述与保证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用户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用户进一步承诺遵守国家域名主管机关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的相关管理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等。CNNIC的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发生变化或被修改以后,用户拥有的域名继续适用新的CNNIC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用户在每次续期时缴纳费用的行为即表示同意接受续期时的注册申请协议的全部条款。 2-2 用户承诺接受本在线条款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贝锐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2-3 如果用户提交的域名注册申请涉及任何争议、纠纷、诉讼、仲裁等,用户将立即通知贝锐,并且应使贝锐及其雇员、董事不受任何损害。 第三条 费用支付 3-1 用户同意按照贝锐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贝锐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期都应适用续期时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本条款之同时,用户应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贝锐,用户理解域名注册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3-2 在用户接受本条款后至贝锐收到用户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抢注”的,贝锐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用户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用户信息,在付款时应使用与注册时完全一致的用户名称并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域名和用户名等以便贝锐核对。若因用户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域名未注册成功或者导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机构取消的,或者发生域名被他人抢注的,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3-4 用户没有收到贝锐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用户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第四条 服务期限 4-1 贝锐的服务期限为所注册成功的中英文CN域名有效期内。 4-2下列情形贝锐的服务期提前终止: 4-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4-2-3 用户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贝锐根据规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4-2-4 域名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通知贝锐终止服务的。 4-2-5 贝锐按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终止服务的。 4-2-6 用户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域名注册的或者采用非法手段获得域名注册的,贝锐可以立即终止服务。 4-2-7 用户未按时缴费的。 4-2-8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4-3 用户按照5-8的规定续费且域名管理机构接受用户续费的,贝锐的服务期限延长至域名管理机构认可的域名有效期满之日。 第五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1 如果贝锐受理并同意用户此次注册申请,则用户所申请的域名由CNNIC负责在域名数据库中给予注册并分配给用户,与该域名注册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5-2 用户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贝锐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用户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按照贝锐及域名管理机构对于域名转移注册商的规定执行)。 5-3 用户一旦申请域名注册即意味着用户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对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4 用户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贝锐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贝锐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用户承诺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本条款规定产生的后果。 5-5 用户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贝锐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贝锐核实之前,用户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用户在递交域名注册申请后应主动到CNNIC的网站上查询该域名的法律状态。 5-6 用户应向贝锐出具授权委托书,向域名管理机构/贝锐提供有关信息并为贝锐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7 用户应按时足额向贝锐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另外,如果用户申请的域名注册需要提供CNNIC规定的合格的域名注册申请资料。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规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请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用户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5-8 用户希望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拥有域名所有权及贝锐的相关服务,用户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支付相应的金额进行域名或服务续费;用户未按照上述进行的,贝锐将视为用户不委托贝锐续费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停止服务。 5-9 用户同意贝锐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贝锐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情形,均与贝锐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用户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用户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用户保证使贝锐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用户应弥补贝锐遭受的所有损失。 5-10 用户在利用所注册的域名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用户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贝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5-11 用户充分认识到贝锐根据用户手册所赠送的服务为贝锐的一次性额外优惠,并不得对赠送的服务提出任何异议。用户使用所赠送的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社会公共道德及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行业规范,贝锐有权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决定用户对赠送服务的使用行为是否对上述构成违反并决定是否继续向用户提供该赠送服务。所有赠送服务的内容均以本协议有效期为期限,但用户手册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除外。 5-12 用户承诺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用户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贝锐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因该注册域名侵犯了贝锐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用户将承担一切责任。 5-13 用户保证所申请的域名的注册不是为了任何非法目的,也不具有恶意,并且该域名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家政策以及计算机和互联网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惯例。 5-14 用户同意如果其所持有的域名因受到第三方的投诉而产生域名争议时,用户应接受争议发生时CNNIC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条款的约束。用户同意,在域名争议期间不擅自修改和变更其域名注册信息。在域名争议期间发生的域名注册信息变更或者域名转让无效。 5-15 用户未经信息产业部同意不得在其注册的域名下对公众提供下一级域名的注册服务。 第六条 贝锐的权利和义务 6-1 贝锐为用户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用户缴纳有关费用。贝锐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6-2 贝锐提交用户委托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6-3 贝锐可以把用户信息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和出版物中。 6-4 用户超过5-8规定的期限向贝锐提交书面续费通知或贝锐在上述期限之后收到用户提交的款项的,贝锐仍可按照用户的要求向注册管理机构提交,双方认可此种情况属于贝锐为用户注册新域名,双方同意按照本条款对于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执行,贝锐按照第七条承担责任。 6-5 贝锐有权按照CNNIC的相关规定,不批准用户提交的注册申请。贝锐不对由于拒绝接受上述注册申请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负责。 6-6 注册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贝锐有权予以注销: 6-6-1 用户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6-6-2 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6-6-3 用户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6-6-4 根据域名主管机关、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应当注销的; 6-6-5 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七条 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用户将域名转移注册商到除贝锐以外的其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贝锐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7-2 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7-3 如果用户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贝锐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还用户,贝锐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 用户充分理解因贝锐的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贝锐承担责任。 7-5 用户如果不遵守本在线注册条款或者CNNIC的任何规定,都可能被认为是一次严重违约。此时贝锐可以向用户发出一个书面通知并说明违约。如果在收到通知15日内,用户没有提供或不能提供关于没有违约的合理证据,贝锐将删除用户注册的域名。贝锐以前没有对违约行为采取措施不能成为用户违约或者抗辩的理由和解释。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本服务条款适用有关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Verisign和CNNIC等)的域名管理办法、政策和争议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机构的网站www.icann.org; www.verisign.org; www.cnnic.net.cn等。 8-3 若发生任何第三人注册的域名与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用户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贝锐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4 若发生用户拟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他人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贝锐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8-5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 贝锐 重大过错导致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的, 贝锐 的责任上限为该用户当年向 贝锐 交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而且, 贝锐 不应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用户同意,域名注册成功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因过错对用户造成损害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责任上限为该用户当年向 贝锐交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第九条 免责条款 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贝锐不承担任何的损失和责任: 9-1 用户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其他人抢注; 9-2 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用户的域名被别人抢注; 9-3 用户须填写详细的信息,由于信息不详而造成用户域名被他人抢注; 9-4 用户须填写正确的信息,由于信息不正确可能引起所有权纠纷和使用问题; 9-5 用户未严格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或者由于填写不规范造成注册延误或被他人抢注; 9-6 用户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 9-7 由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9-8 由于贝锐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用户域名注册不成功; 9-9 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9-10 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账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9-11 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不仅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9-12 由于适用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9-1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等非贝锐原因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贝锐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贝锐的有关通知只需在贝锐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0-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10-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贝锐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0-7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贝锐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贝锐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贝锐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10-8 贝锐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贝锐 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10-9 如注册服务机构被终止认证资格时,用户同意注册服务机构有权在10日内对其所负责注册的域名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认证的其他注册服务机构之间进行选择和分配。如果逾期未做或未完成选择与分配,服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选择和分配。 10-10 在域名处于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申请人不得申请转让或注销被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Registra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e 2009 Registrar Accreditation Agreement(2009 年注册商委任协议规定之注册人权利与责任)
本文引用ICANN文档 来源>>27 June 2011 Registra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e 2009 Registrar Accreditation Agreement Background: One of the new provisions added to the 2009 RAA requires ICANN to develop in consultation with registrars a webpage that identifies available registra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is published document is the result of initial input from a joint working group of the GNSO Council and the At-Large Advisory Committee and subsequent consultations with the registrars; and provides a "plain language" summary of registra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at currently exist under the 2009 RAA. Introduction This document provides some "plain language" summarization of terms related to Registra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as set out in the Registrar Accreditation Agreement (RAA), for posting on Registrar websites. While some of the terms included here do not specifically refer to registrants, those terms are included because of the potential import to understanding registrar/registrant relations. This document also summarizes registra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at arise within ICANN Consensus Policies and specifications, as those policies and specifications are incorporated into the RAA.' The summarization of terms within this document do not override or replace the terms set forth in the RAA or within those specifications or policy. Preamble In order to register a domain name,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also known as a Registrant) has to use the services of an ICANN-accredited Registrar. In order to become an ICANN-accredited Registrar, the Registrar must enter into a contract with ICANN, referred to as the Registrar Accreditation Agreement or the RAA. The RAA sets out various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for Registrants, and Registrants have additional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at are set forth in separate ICANN policies and specifications that the Registrars agree to follow. The RAA and the related policies are drafted in very specific, often legal terminology. In order to help Registrants better understand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that come along with the registration of a domain name, thes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are being summarized and presented within a single document. The summaries provided here do not override or replace the actual terms as written in the RAA or the related policies and specifications. RAA Terms of Interest As the RAA is between ICANN and a Registrar, no one else – including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 may sue ICANN or the Registrar to claim a breach of the RAA. Registrars may not make claims that they can provide registrants with superior access to any relevant TLD in comparison to other Registrars. Some of the Registrar obligations are dependent upon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fulfilling certain responsibilities, particularly as it relates to payment of registration fees, submission of required data points to the Registrars, and submission of accurate data and timely updates to that required data. Registrars also have specific items on which they must provide notice to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including notifications of the end of a registration term, use of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Personal Data, and notices regarding escrowing of data for domain names registered through privacy or proxy registration services, as well as the posting of fees for the recovery of registered names. Registrar Submission of Data to Registry Operators For each relevant TLD, Registrars must submit certain data points relating to each Registered Name within a TLD: The name of the Registered Name being registered (3.2.1.1); The IP addresses of the primary nameserver and secondary nameserver(s) for the Registered Name (3.2.1.2); The corresponding names of those nameservers (3.2.1.3); Unless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registry system, the identity of the Registrar (3.2.1.4); Unless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registry system, the expiration date of the registration (3.2.1.5); and Any other data the Registry Operator requires be submitted to it (3.2.1.6).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are normally required to provide the Registrar with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nameservers (3.2.1.2 – 3), and there may be additional data required under Section 3.2.1.6 that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provide. I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provides an update on these data points, the Registrar has five (5) days to provide the update to the Registry Operator. Whois Data Registrars are required to have an interactive web page and port 43 Whois service that is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to query free of charge. The RAA specifies certain data points that must be provided in response to a query: The Registered Name (3.3.1.1); The names of the primary nameserver and secondary nameserver(s) for the Registered Name (3.3.1.2); The identity of Registrar (which may be provided through Registrar's website) (3.3.1.3); The original creation date of the registration (3.3.1.4); The expiration date of the registration (3.3.1.5); The name and postal address o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3.3.1.6) The name, postal address, e-mail address, voice telephone number, and (where available) fax number of the technical contact for the Registered Name (3.3.1.7); and The name, postal address, e-mail address, voice telephone number, and (where available) fax number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ntact for the Registered Name (3.3.1.8). These data points are commonly referred to as Whois data. As discussed below,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are required to provide a Registrar with timely updates to Whois data for a Registered Name. Upon receiving the update, a Registrar is to "promptly" update the Whois data. Registrars may contract out the maintenance of the public query function. The RAA allows Registrars to provide bulk access to Whois data to third parties. When providing bulk access or access to the Whois data through the public query function, the Registrar is required to restrict access for high volume queries or other restrictions on uses of Whois data as specified in the RAA, including marketing activities and mass solicitations. If a Registrar contracts the public function query to an outside party, the Registrar must require any contractor providing the port 43 service to impose the same restrictions on access to and use of the Whois data. Communications with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Registrars are required to maintain records of all communications with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as well as records of information provided to Registry Operators. Escrow of Registered Name Holder Data A Registrar is required to maintain a database of all Whois data for all Registered Names registered through the Registrar’s accreditation, as well as all data the Registrar submits to the Registry Operator. In addition, the Registrar must include in the database the name and (where available) postal address, e-mail address, voice telephone number, and fax number of the billing contact for each Registered Name. In some instances, a registrant may choose to limit the amount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that a Registrar makes available in a Whois query. To do so, the name may be registered through a privacy service (allowing a registrant to conceal personal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and often replacing it with the information of the privacy service). Customers may also choose to register names through a proxy service, where the proxy service i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and the proxy service licenses the use of the domain name to the customer. In that situation, the proxy service, a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has its information listed for most or all required data points. When a Registered Name is registered through a privacy or proxy registration service, that affects the information that is placed in the database, and a Registrar must do one of two things: The Registrar must either (1) include in the database the name and postal address, e-mail address, and voice telephone number provided by the customer in connection with each registration, even when a privacy or proxy registration is used; or (2) at the time that a customer elects to use a privacy or proxy registration service, display a notice that the customer’s data is not being escrowed. When a customer’s data is not being escrowed, only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associated with the privacy or proxy registration service will be escrowed. If a customer’s data is not escrowed, and only the information of the proxy or privacy service is maintained in the database, in the event of Registrar or Registry failure future notices may only be sent to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within the database. Registrar Business Dealings with Registrants The RAA imposes many requirements on a Registrar’s business dealings, including its dealings with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A registrar may not activate a Registered Name until it receives reasonable assurance from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that the registration fee will be paid. The RAA sets forth actions the Registrar may take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registration period if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has not provided consent to renew the registration, including the Registrar cancelling the registration at the end of the current registration term. I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did not consent to renewal, the Registrar must make sure that a Registered Name is deleted from the Registry database within 45 days of the end of the registration term. This right for the Registrar to cancel the registration and the obligation to the delete the domain name is not absolute. Section 3.7.5.1 of the RAA sets forth a list of potential "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 that, if exist, allows the Registrar to renew the domain name even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These circumstances include the Registered Name being subject to a UDRP action, court order, bankruptcy proceeding, or billing dispute, among other items. The Registrar must keep a record of reasons why the Registrar renewed a registration without the consent of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Registrars have to provide each new registrant with notice of the Registrar’s deletion and auto-renewal policies. If the Registrar’s deletion policy changes during the time of the registration agreement, the Registrar has to make efforts to inform the registrants of those policy changes. Details of the deletion and auto-renewal policies have to be displayed on any website the Registrar operates for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and renewal, and the Registrar should also state on those sites any fee that will be charged for the recovery of a domain name during the Redemption Grace Period (the 30 day period of time during which the name is in "Pending Delete" status with the Registry).1 If a Registered Name is the subject of a UDRP dispute at the time of deletion or expiration of the registration, the UDRP complainant has the right to renew (or restore, in the case of a deletion) the domain name. If the complainant renews or restores the name, the Registrar must place the name in a HOLD or LOCK status,2 and must modify the Whois information to show that the name is subject to dispute. Section 3.7.5.7 of RAA also provides for a right for the original domain name registrant to recover or renew the name in the event the UDRP complaint is terminated without decision, or the UDRP complaint is decided in favor of the original domain name registrant. The Registrar/Registered Name Holder Agreement Registrars are required to enter into electronic or paper registration agreements with all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According to the RAA, the Registrar/Registered Name Holder Agreement must include – at minimum – the following items (as stated at Sections 3.7.7.1 – 12 of the RAA):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provide "accurate and reliable contact details" and must "promptly correct and update them" during the registration term. The details required are stated in Section 3.7.7.1.: "the full name, postal address, e-mail address, voice telephone number, and fax number if available o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name of authorized person for contact purposes in the case of an Registered Name Holder that is an organization, association, or corporation; and the data elements listed in Subsections 3.3.1.2, 3.3.1.7 and 3.3.1.8." If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intentionally provides inaccurate or unreliable information, intentionally fails to promptly update the information, or fails to respond over fifteen (15) days to Registrar inquiries about the accuracy of the contact detail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will be in material breach of the agreement and the registration may be cancelled. Whoever is listed a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provide full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i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of record. Sometimes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ay register a domain name and then allow another person to use the domain name (such as a website designer registering a domain name for a client). If this happens, and the person actually using the name did not enter into the Registrar/Registered Name Holder Agreement (referred to as a "third party" in the RAA),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could be accountable for wrongful use of the domain name by the third party. This will happen i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is provided with "reasonable evidence of actionable harm" from the third party’s use of the domain name. In that situation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will "accept liability for harm caused by wrongful use of the Registered Name," unles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discloses the user’s identity and current contact information. The Registrar must provide notice of how it intends to use data provided by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and who will received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data. The Registrar must also provide notice of how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may access and update data. Additionally, the Registrar must identify which data point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provide to the Registrar, and what information can be provided on a voluntary basi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consent to all of these data processing terms. If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provides the Registrar with Personal Data on behalf of any person who did not enter into the Registrar/Registered Name Holder Agreement (the "third party" discussed above),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confirm that it (1) provided those third-party individuals with the same data processing notices that the Registrar provides, and (2) received the same consents from the third party regarding the Registrar’s data processing terms. A Registrar may only process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data as stated in the data processing notices described above. A Registrar has to agree that it will take reasonable precautions to protect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data from "loss, misuse, unauthorized access or disclosure, alteration, or destruction."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must represent that: "to the best o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knowledge and belief, neither the registration of the Registered Name nor the manner in which it is directly or indirectly used infringes the legal rights of any third party." This means that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represent to the Registrar that the domain name is not being registered for use in a way that would violate the legal rights of others. An example of this "infringement" could be a registration of a domain name that violates a trademark or copyright held by someone that is not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3 If there is a disput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use of the registered name,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agree to jurisdiction of the courts in at least one of two places: where the Registrar is located (often stated on the website or in the Registrar/Registered Name Holder Agreement) or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domicile." "Domicile" is a word with legally-specific meaning, but typically will be the location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provides to the Registrar in the required Personal Data. Agreeing to jurisdiction means that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agrees that the courts in those locations have the power to decide these types of cases.4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must agree that its registration is subject to "suspension, cancellation, or transfer" for the reasons stated in Section 3.7.7.11. Those reasons include: if an ICANN adopted specification or policy requires it or if a registrar or registry procedure requires it "to correct mistakes by Registrar or the Registry Operator in registering the name or for the resolution of disputes concerning the Registered Name." For example, the UDRP is an ICANN adopted policy that specifies that an administrative panel hearing a domain name dispute could order that a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be suspended, transferred or cancelled, and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has to agree that this is a possibility.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shall "indemnify and hold harmless the Registry Operator and its directors, officers, employees, and agents from and against any and all claims, damages, liabilities, costs, and expenses (including reasonable legal fees and expenses) arising out of or related to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At its simplest, this means that if the Registry Operator (or its employees, etc.) for the registered name is sued because o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will pay the Registry Operator for all fees and expenses in defending against the suit as well as pay for any judgments or liabilities awarded. This "indemnification" is not solely limited to court cases. Verification of contact information As described in more detail below, there are specifications and policies that may be created and that apply to the Registrars. Some of the specifications or policies may address a Registrar's obligation to verify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when the domain is first registered, as well as setting out requirements for periodic re-verification of contact information. Registrars are also required to take "reasonable steps" to verify contact information in the event any person notifies the Registrar that contact information for a Registered Name is inaccurate. The Registrar also has obligations to act to correct inaccuracies in contact information that the Registrar becomes aware of, even if the inaccuracy was not reported by anyone. The Registrar must also maintain proper contact information for itself, including a valid email and mailing address. This contact information should be posted on the Registrar’s website. Reseller arrangements The RAA imposes obligations on Registrars working with third-party Resellers – persons or entities that the Registrar contracts with to provide Registrar Services. The RAA now requires Registrars to include specific items in the Registrar/Reseller Agreements, including: prohibiting the Reseller from making representations that it is accredited by ICANN; requiring that all Reseller registration agreements include all provisions that the Registrar is required to include in its Registrar/Registered Name Holder Agreement; requiring the posting of all links to all ICANN websites that the Registrar is obligated to post;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sponsoring registrar. The Reseller is also required to make sure that that if a customer is using a Reseller’s privacy or proxy registration service for a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the Reseller does one of the following three things: (1) deposit the identity and contact information of the customer with the Registrar; (2) deposit the identity and contact information in escrow; or (3) posts a notice to the customer that their contact information is not being escrowed. The RAA also requires the Registrar to take 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action against a Reseller violating any of the required provisions. Other Policies/Specifications The Restored Names Accuracy Policy (http://www.icann.org/en/registrars/rnap.htm) requires that when a registrar restores a name (from the redemption grace period) that had been deleted on the basis of submission of false contact data or non-response to registrar inquiries, the name must be placed on Registrar Hold status until the registrant has provided updated and accurate Whois information. In addition to the RAA requirement that a Registered Name Holder represent that to the best of its knowledge, the registration or use of the domain name does not infringe on the legal rights of others, the 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UDRP") requires that same representation to be made, as well as a representation that the domain name is not being registered for an unlawful purpose, and will not be used in violation of any applicable laws. The UDRP also requires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to submit to mandatory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to resolve disputes under the UDRP. These mandatory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as described in the UDRP, are disputes that are filed before one of the ICANN approved UDRP dispute resolution providers (listed at http://www.icann.org/en/dndr/udrp/approved-providers.htm) and following the uniform Rules for UDRP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set out at http://www.icann.org/en/dndr/udrp/uniform-rules.htm). The requirement for submission to mandatory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oes not mean that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cannot also have judicial proceedings filed against them for the same or similar conduct. Similar to the jurisdictional requirements set out in the RAA, the requirement to submit to a mandatory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 means that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cannot dispute the UDRP provider’s ability to hear a dispute that is otherwise properly brought under the UDRP. The Policy on Transfers of Registrations between Registrars provides that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have the right to transfer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s among registrars. The transfer policy imposes time limits on when the Registrar must respond to a transfer request. The right to transfer is not absolute – there are ICANN and Registry policies that may set limits on the transfer right, including: limitations on when a domain name may be transferred (measured from dates of creation or earlier transfer); and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providing of required authorization and documentation for Registrar review. The Registrar of Record may only deny a transfer in the following instances: Evidence of fraud UDRP action Court order by a court of competent jurisdiction Reasonable dispute over the identity of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or Administrative ContactNo payment for previous registration period (including credit card charge-backs) if the domain name is past its expiration date or for previous or current registration periods if the domain name has not yet expired. In all such cases, however, the domain name must be put into "Registrar Hold" status by the Registrar of Record prior to the denial of transfer. Express written objection to the transfer from the Transfer Contact. (e.g. - email, fax, paper document or other processes by which the Transfer Contact has expressly and voluntarily objected through opt-in means)A domain name was already in "lock status" provided that the Registrar provides a readily accessible and reasonable means for the Registered Name Holder to remove the lock status. The transfer was requested within 60 days of the creation date as shown in the registry Whois record for the domain name. A domain name is within 60 days (or a lesser period to be determined) after being transferred (apart from being transferred back to the original Registrar in cases where both Registrars so agree and/or where a decision in the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ss so directs). 1 A graphic representation of the life cycle of a typical gTLD Registered Name is located at http://www.icann.org/en/registrars/gtld-lifecycle.htm. This diagram may be useful to refer to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post-expiration status of domain names. 2 There are formal technical names for domain name statuses, arising out of the community-based Internet draft Request for Comments. The statuses required here are set by the Registrar. When a registration is in one of these statuses, the domain cannot be deleted and the registration cannot be modified. The Registrar must alter the status in order for any modification to occur. 3 There are many other potential ways to "infringe the legal rights" of others, and potential Registered Name Holders are encouraged to seek independent advice if they are concerned that the registration or use of a domain name may violate someone else’s rights. 4 There could be other jurisdictions that are able to decide a dispute about the use of a registered name, but those additional jurisdictions are not specified in the RAA. 本文引用ICANN文档 来源>>2011 年 6 月 27 日 2009 年注册商委任协议规定之注册人权利与责任 本文档已翻译为多种语言,仅供参考之用。原始官方版本(英文版)可在以下位置找到: http://www.icann.org/en/registrars/registrant-rights-responsibilities-en.htm 背景:2009 年认证注册商协议 (RAA) 新增的一条规定是要求 ICANN 与注册商协商后开发一个网页,在上面标识出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和责任。这份文件是在 GNSO 理事会和一般会员咨询委员会联合工作小组的初步建议下,与注册商商议之后发布的。该文件还以"简明语言"列举了注册人根据现行的 2009 年认证注册商协议 (RAA) 所享有的权利和责任。 简介 本文为 注 册商委任协议 (RAA) 中关于注册人权利与责任的条款摘要,采用"平白语言"书写,用于在注册商网站上发布。虽然本文所含部分条款并非特别针对注册人,但由于其有利于理解注册商和注册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也予以纳入。由于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中包含了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合意政策与规范,因此本文亦对该合意政策与规范中关于注册人权利与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总结。 本文中的条款摘要并不能取代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及上述政策与规范中规定的条款。 导言 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也称为"注册人")必须使用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认可的注册商所提供的服务注册域名。注册商必须与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签署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方可成为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认可的注册商。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规定了注册人的各种权利与责任,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各单项政策和规范也规定了注册人的其他权利与责任,注册人亦同意遵守。 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及相关政策采用非常具体、常用的法律术语起草。为便于注册人更好地理解其与域名注册相关的权利与责任,本文对这些权利与责任进行了总结。本文所述摘要并不能取代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中的实际书面条款或相关政策及规范。 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利益条款 由于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和注册商双方签署,因此其他任何人(包括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均不得以违反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为由向上述任何一方提起诉讼。 注册商不得声称其可向注册人提供比其他注册商更优先的任何相关顶级域名 (TLD) 访问权。 部分注册商义务以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履行特定责任(尤其是支付注册费用、向注册商提交必要数据点、提交准确数据以及及时更新该等必要数据等责任)为前提。根据特殊条款,注册商还有必须向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发出通知,包括注册期满通知、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个人数据使用通知、通过隐私服务或代理注册服务注册之域名的数据托管通知、以及已注册名称恢复的费用发布通知等。 注册商向注册运营商提交数据 对于各相关顶级域名 (TLD),注册商均必须在顶级域名 (TLD) 内提交与已注册名称的相关 特定 数据 点: 已注册名称的注册名称 (3.2.1.1); 已注册名称的主名称服务器和辅名称服务器的 IP 地址 (3.2.1.2); 这些名称服务器相应的名称 (3.2.1.3); 注册商的身份(注册系统自动生成的除外)(3.2.1.4); 注册到期日期(注册系统自动生成的除外)(3.2.1.5);和 注册运营商要求提交的其他任何数据 (3.2.1.6)。 已注册名称持有人通常必须向注册商提供名称服务器的相关信息 (3.2.1.2 – 3),另有第 3.2.1.6 小节可能规定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提供部分其他数据。如果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提供了这些数据点的更新数据,则注册商需在五 (5) 天内将这些更新数据提交给注册运营商。 Whois 数据 注册商需要提供一个交互式网页和端口 43 Whois 服务,以便公众免费查询。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指定了必须提供以响应查询的特定数据点: 已注册名称 (3.3.1.1); 已注册名称的主名称服务器和辅名称服务器的名称 (3.3.1.2); 注册商的身份(可通过注册商的网站提供)(3.3.1.3 ); 注册的最初创建日期 (3.3.1.4); 注册的到期日期 (3.3.1.5); 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姓名和邮政地址 (3.3.1.6); 已注册名称的技术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电话号码(如果有)(3.3.1.7);以及 已注册名称的行政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电话号码(如果有)(3.3.1.8)。 这些数据点通常称为 Whois 数据。如下所述,已注册名称持有人需要向注册商提供及时更新的已注册名称 Whois 数据。收到更新数据后,注册商需"立即"更新 Whois 数据。注册商可将公共查询功能的维护工作外包。 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允许注册商向第三方提供 Whois 数据的批量访问权限。通过公共查询功能提供 Whois 数据的批量访问或访问权限时,注册商需对大量查询或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中所限制使用的 Whois 数据(包括市场营销活动和大量推销活动) 进行限制访问。如果注册商将公共查询功能外包给外部机构,注册商必须要求所有承包商提供端口 43 服务,对访问和使用 Whois 数据实施同等限制。 与已注册名称持有人通信 注册商 必须保留与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之间的所有通信记录,以及提供给注册运营商的信息记录。 托管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数据 注册商必须为通过注册商委任注册之所有已注册名称的全部 Whois 数据、以及注册商提交 给注册运营商的所有数据 建立一个数据库,并在该数据库内记录各个已注册名称的付费联系人的姓名和邮政地址 (如果有)、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人可限制注册商在 Whois 查询中提供的个人信息数量。要实现此目的,注册人可通过隐私服务(允许注册人隐藏个人识别信息并经常用隐私服务信息替换的服务) 注册名称。客户还可通过代理服务注册名称,其中代理服务商为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且代理服务商准许客户使用其域名,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或所有必要数据点列出的信息均为代理服务商(即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信息。 当已注册名称通过隐私或代理注册服务注册后,会对数据库内的信息造成影响,因此注册商 必须执行以下任一一项操作:注册商必须 (1) 在数据库内记录注册客户提供的姓名和邮政 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语音电话号码(即便已使用隐私或代理注册服务也不例外);或 (2) 在客户选择使用隐私或代理注册服务时,告知客户其数据未被托管。如果客户的数据未被托管,则仅托管与隐私或代理注册服务相关的联系信息。如果客户数据未被托管,且数据库中仅留有代理或隐私服务信息,一旦注册商或注册机构出现故障,则此后的通知将仅发送给数据库内记录的联系对象。 注册商与注册人之间的业务往来 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对注册商的业务(包括其 与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之间的业务)作出了许多规定。 注册商在收到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有关支付注册费的合理保证之前, 不得激活任何已注册名称。 如果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未声明同意续签注册(包括注册商在当前注册期满后取消注册), 则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规定了注册商可在 注册期满后采取的措施。如果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不同意续签,注册商必须确保在注册期满后 45 天内将已注册名称从注册数据库内删除。 注册商取消注册的权利和删除域名的义务并非绝对。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第 3.7.5.1 小节 列出了可能的"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况"列表,即如果情况属实,则允许注册商在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未同意的情况下续签域名。这些情况包括已注册名称处于 UDRP 诉讼、法院指令、破产程序或计费争议等的情况。表明注册商在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未同意的情况下续签注册的,必须保留原因记录。 注册商必须向每一位新注册人提供 注册商删除和自动续签政策通知。如果注册商的删除政策在注册协议期内有所变更,则注册商必须尽量通知注册人。删除和自动续签政策的详细信息 必须公布于注册商运营域名注册和续签的所有网站,注册商还应于域名赎回宽限期(域名在注册机构内处于"删除未决"状态的 30 天)内在 对恢复域名收取任何费用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1 如果已注册名称在删除时或注册到期时存在 UDRP 争议,则 UDRP 原告有权续签(如果是删除则为恢复)域名。如果原告续签或恢复了名称,注册商必须将该名称置于"保留"或"锁定"状态2 ,并修改 Whois 信息以显示该名称存在争议。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第 3.7.5.7 小节还规定了一项权利,即一旦 UDRP 争议未经裁决被终止,或其裁决有利于原域名注册人,则原域名注册人有权恢复或续签该名称。 《注册商/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协议》 注册商必须与所有已注册名称持有人 签署一份电子或书面注册协议。根据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的规定,《注册商/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协议》必须(至少)包括以下条款(见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第 3.7.7.1 – 12 小 节): 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提供"准确而可靠的详细联系信息",并在注册期间及时更正和更新这些信息。所需的详细信息见第 3.7.7.1. 小节所述: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全名称、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语音电话号码(可能还要包括传真号码);若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为组织、协会或公司,则应提供负责联系事宜的授权人员的姓名;以及第 3.3.1.2、3.3.1.7 和 3.3.1.8 小节中列出的数据元素。如果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有意提供不准确或不可靠的信息、有意不及时更新信息、或者未能在注册商就详细联系信息的准确性发出询问后十五 (15) 天内作出回应,则视为已注册名称持有人重大违约,可导致注册被取消。 凡被列为已注册名称持有人者均须提供完整的联系信息,并且为登记之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有时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可能会注册域名后许可他人使用该域名(如网站设计师为客户注册域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际使用域名的人员(在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中称为"第三方")尚未签署《注册商/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协议》,则已注册名称持有人要对第三方不当使用域名的行为负责,即如果存在因第三方使用域名所产生的"可诉诸法律之损害的合理证据",则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就应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形下,除非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披露用户的身份和当前联系信息,否则就要"对因不当使用已注册名称所引起的损害负责"。 注册商必须就其拟如何使用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提供的数据以及谁将收到该等数据发出通知。注册商还必须就已注册名称持有人访问和更新数据的方式发出通知。此外,注册商必须确定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向其提供的数据点以及可自愿提供的信息。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同意所有这些数据处理条款。 如果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代表任何并未签署《注册商/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协议》 的人员(上文提述的"第三方")向注册商提供个人数据,则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确认其:(1) 已向相关第三方提供注册商所发出的同一份数据处理通知,以及 (2) 已收到第三方就注册商数据处理条款所作出的同等同意书。 注册商可仅按照上文所述的数据处理通知的规定来处理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数据。 注册商已同意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数据,使其免遭"丢失、误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篡改或破坏"。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声明:"就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所知所信,已注册名 称的注册或其直接或间接使用方式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即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向注册商声明,域名注册后不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使用。注册域名侵犯他人(已注册名称持有人除外)商标权或版权的,即构成该等"侵权"行为。3 如果对已注册名称的使用存在争议,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同意由以下任一或全部地区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解决:注册商的地址(通常在网站或《注册商/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协议》中提及的地址),或"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住所"。"住所"一词具有特定的法定意义,但通常是指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在必须提交的个人数据中向注册商提供的地址。就管辖区达成一致指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同意在上述地区的法院有权裁决此类案件。4 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同意,在第 3.7.7.11 小节所述的情形下,其注册可能会被"暂停、取消或转让"。这些情形包括: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采纳的规范或政策要求,或者注册商或注册机构施行的程序要求已注册名称持有人"更正注册商或注册运营商在注册名称或解决已注册名称相关争议时犯下的错误"。例如,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采纳的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该政策规定,参加域名争议听证会的行政专家组有权命令暂停、转让或取消域名注册,而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同意这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对于因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域名注册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损害、债务、费用和开支(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开支),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应对 注册运营商及其董事、高级职员、员工和代理人进行赔偿,保护其免受损害。简言之,即如果已注册名称的注册运营商(或其员工等)因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域名注册而受到诉讼,则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应向注册运营商支付因诉讼辩护以及任何判决或裁决的负债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开支。"赔偿"一词不仅限于诉讼案件。 联系信息的验证 适用于注册商的规范和政策有很多种,详见下文所述。某些规范或政策可能会明确规定注册商验证已注册名称持有人首次注册域名时所提供联系信息的责任,以及制定定期对这些联系信息进行重新验证的 规定。 如果有任何人员向注册商提出已注册名称持有人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注册商还必须采取 "合理的措施" 验证联系信息。此外,即使无人报告联系信息有误,如果注册商知道联系信息不准确,也应予以更正。 注册商还必须自己 保存正确的联系信息,包括有效的电子邮件和通讯地址。这些联系信息应在注册商网站上予以公布。 分销商协议 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规定了注册商与第三方分销商合作的义务,第三方分销商可以是与注册商合作提供注册商服务的个人或实体。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要求注册商将特殊条款纳入《注册商/分销商协议》中,这些条款包括:分销商不得声称其获得了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的委任、分销商应将要求纳入《注册商/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纳入所有的分销商注册协议、分销商必须发布注册商必须提供之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的全部网站链接、分销商必须确定赞助注册商身份等条款。分销商还必须确保,如果客户正使用分销商的域名注册隐私服务或代理注册服务,则其必须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措施:(1) 与注册商一同寄存客户的身份和联系信息;(2) 以托管方式寄存身份和联系信息;或 (3) 向客户发出其联系信息尚未托管的通知。 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还要求注册商针对分销商违反任何相关条款的行为采取合规措施和强制措施。 其他政策/规范 按照 姓名重建准确原则 (http://www.icann.org/zh/registrars/rnap-zh.htm) 的规定,凡注册商(在域名赎回宽限期内)就因提供不实联系数据或无法成功响应注册商问询而被删除的域名进行续费的,则该域名必须置于注册商保留状态,直至注册人提供最新准确的 Whois 信息。 除注册商委任协议 (RAA) 要求已注册名称持有人作出尽其所知,域名的注册或使用均不会 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声明外,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也要求作出相同声明,而且须额外声明,域名的注册并非出于非法目的,且其使用不会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 还要求已注册名称持有人遵循强制性行政处理程序,并按 照该政策的规定解决争议。这些强制性行政管理程序(见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 中所述)是由一位经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批准的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 争议解决方案提供商 之前提交的争议解决程序 (见 http://www.icann.org/zh/dndr/udrp/ap
常用名词解析
1、什么是域名? Internet域名是Internet网络上的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系统的名字,在全世界,没有重复的域名。域名的形式是以若干个英文字母或数字组成,由“.”分隔成几部分,如Oray.net就是一个域名。 2、什么是顶级域名? 互联网上的域名可谓千姿百态,但从域名的结构来划分,总体上可把域名分成两类,一类称为“国际顶级域名”(简称“国际域名”),一类称为“国内域名”。 一般国际域名的最后一个后缀是一些诸如 .com,.net,.gov,.edu 的“国际通用域”,这些不同的后缀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机构性质。比如.com表示的是商业机构,.net表示的是网络服务机构,.gov表示的是政府机构,.edu表示的是教育机构。 3、什么是三级域名? 三级域名可分为两类: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划域名,如:cnnic.ac.cn 。 类别域名是依照申请机构的性质划分出来的域名,具体包括: 域名 性质 ac 科研机构 com 工、商、金融等企业 edu 教育机构 gov 政府部门 net 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的信息中心(NIC)和运行中心(NOC) org 各种非盈利性的组织 您可以按照您的机构性质选择适合您单位使用的三级域名。 行政区划域名是按照中国的各个行政区划划分而成的,其划分标准依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而定,包括"行政区域名"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例如北京的机构可以选择如cnnic.bj.cn的域名。 4、什么是域名解析? 机器间互相只识别IP地址,要让域名与IP地址之间一一对应,必须使用DNS解析(域名解析服务)。DNS解析需要由专门的域名解析服务器来完成,整个过程是自动进行的。 5、什么是DNS? 域名管理系统DNS(Domain Name System)是域名解析服务器的意思。它在互联网的作用是:把域名转换成为网络可以识别的Ip地址。比如:我们上网时输入的www.oray.net 会被解析到IP为61.152.96.116的服务器。 6、什么是A记录? A(Address)记录是用来指定主机名(或域名)对应的IP地址记录。用户可以将该域名下的网站服务器指向到自己的web server上。同时也可以设置您域名的二级域名。 7、什么是 MX记录? 即邮件交换记录,是域名在DNS服务器上的一个记录,告诉那台计算机负责为系统处理邮件。MX记录存在于域名的DNS文件中,用于将某个域名的电子邮件指向到对应的邮件服务器处理。 8、什么是CName记录? CName(Canonical Name)记录,通常称别名指向。在这里,您可以定义一个主机别名,比如设置www.A.com, 用来指向一个主机www.B.com, 那么以后就可以用 www.A.com 来代替访问 www.B.com 了。但成功设置CNAME记录后您可能需要在主机www.B.com 设置相应服务策略规则进行对应该域名,才能真正实现CName功能。 9、什么是Url? URL(Uniform Resource Locator:统一资源定位器)是WWW页的地址,它从左到右由下述部分组成: ①Internet资源类型(scheme):指出WWW客户程序用来操作的工具。如“http://” 表示WWW服务器,“ftp://” 表示 FTP 服务器,“gopher://” 表示Gopher服务器,而“new:”表示Newgroup新闻组 ②服务器地址(host):指出 WWW页所在的服务器域名 ③端口(port):有时(并非总是这样),对某些资源的访问来说,需给出相应的服务器提供端口号 ④路径(path):指明服务器上某资源的位置(格式与DOS系统中的格式一样,通常有目录/子目录/文件名这样结构组成)。与端口一样,路径并非总是需要的 URL地址格式排列为:scheme://host:port/path 例如http://www.oray.net /Default.asp就是一个典型的URL地址。 10、什么叫做Url指向服务? URL指向是当您已经有了现成的网页,并希望将新注册的域名指到已经有的网页去,以省去了重新设立网页的烦恼。举个例来说:如果您现在163的主页空间里已拥有了 http://yourdomain.go.163.com 网页且正在运作,您也同时要将相同的内容放在 www.yourdomain.com 里。那么,您只需将域名转接到yourdomain.go.163.com的网址就行了。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一点上面,我们是完全免费的,而且是用户自己控制。 11、什么是泛域名? 泛域名解析是指将.域名解析到同一IP。 在域名前添加任何子域名,均可访问到所指向的WEB地址。也就是客户的域名a.com之下所设的.a.com全部解析到同一个IP地址上去。 比如客户设b.a.com就会自已自动解析到与a.com同一个IP地址上去。 12、什么是动态IP地址? 通过Modem、 ISDN、xDSL等方式上网的计算机一般不具备固定IP地址,而是由ISP动态分配暂时的一个IP地址到其网络设备中。普通人一般不需要去了解动态IP 地址,这些都是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的。 13、什么是静态IP地址? 静态IP地址是长期固定分配给一台计算机使用的公网IP地址,一般专业的服务器才需要拥有静态IP地址。现在静态IP的资源非常的有限,如果要使用静态IP往往需要付出高昂的使用费用。 14、域名的结构是什么? ·顶级域名 域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构成,中间由点号分隔开。最右边的那个词称为顶级域名。下面是几个常见的顶级域名及其用法: .com-- 用于商业机构。它是常见的顶级域名。任何人都可以注册.com形式的域名。 .net-- 最初是用于网络组织,例如因特网服务商和维修商。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注册以.net结尾的域名。 .org-- 是为各种组织包括非盈利组织而定的。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注册以.org结尾的域名。 国家代码由两个字母组成的顶级域名如.cn,.uk,.de和.jp称为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cTLDs),其中.cn是中国专用的顶级域名,其注册归CNNIC管理,以.cn结尾的二级域名我们简称为国内域名。注册国家代码顶级域名下的二级域名的规则和政策与不同的国家的政策有关。您在注册时应咨询域名注册机构,问清相关的注册条件及与注册相关的条款。某些域名注册商除了提供以.com,.net和.org结尾的域名的注册服务之外,还提供国家代码顶级域名的注册。ICANN并没有特别授权注册商提供国家代码顶级域名的注册服务。 ·二级域名 顶级域名的下一级,就是我们所说的二级域名。domainpeople.com,域名注册人在以.com结尾的顶级域名中,提供一个二级域名。域名形式也可能是something.domainpeople.com。在这种情况下,something称为主名或分域名。 国际域名管理机构ICANN是一个近年成立的的非盈利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管理因特网域名及地址系统。 有关ICANN的信息可在网址http://www.icann.org中查询。 15、为什么要注册域名? Internet域名如同商标,是您在因特网上的标志之一。Internet上的域名是非常有限的,因为每个域名都只有一个。如果您公司的名字是Intellectual Business Management Ltd.,您想把公司的域名注册成IBM.COM,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同您相比并不具有什么优先权,然而这个域名早已被它抢到手了!在美国,连街头上的小百货店和小加油站都在注册他们的域名,以便在网上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作为有头脑、有远见的商人,越早行动,越有可能获得您所需要的域名。 16、为什么要为域名续费? 互联网上的域名都有使用年限,如果不为域名续费,那么这个域名将被禁用甚至被释放。 用户如需要为域名续费时,可从联机服务网站中的域名服务中心-服务续费功能页面中对所需域名进行续费。 17、何谓域名抢注? 域名是企业在因特网上的标识,是企业进入互联网,网络用户访问和联络企业的途径,它不仅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公众形象和无形资产;而且是企业迈入信息化社会,融入国际大市场,进行电子商务应用的标志,因此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如果您的企业还没有域名,那就意味着您在网上还没有一个正式的“门面”,其它用户或企业就无法在网络上找到您。光是企业,个人也可以注册国际顶级域名。域名抢注就是一个域名在被别人注册之前, 抢先将此域名以注册人的名义注册下来的行为。 18、如何选择域名注册商? 首先您要搞清楚他可提供给您的相关域名管理的权限,很多域名注册商都不提供给客户管理权限,有的即使提供了管理权限,但是所提供的功能也是不全的。比如,客户在自助控制平台中不能生成三级域名,不能修改A记录、MX记录、CNAME记录等常用功能。甚至有的域名商会针对用户域名的操作进行收费。 19、何谓以域名结尾的邮箱? 申请了域名后,可通过设置邮件MX记录指向到对应邮件服务器的主机,并且在该主机上建立一套邮件服务接口,即可使用所注册的顶级域名作为邮件域名通过邮件服务器接口对外收发邮件。 20、在什么情况下域名需要进行备案? 目前信息产业局要每一个向互联网提供电子信息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对所提供服务的域名进行备案操作。我们希望各位用户能配合信息产业局与Oray.net的工作,域名已经备案以及提供的内容是合法的前提下,能完全地使用 Oray.net每一项功能。对于还没有备案以及向互联网提供非法信息的站点,在将来不排除采取停止服务的措施。
R300系列使用教程
1. 产品简介 1.1 接口信息 1.2 指示灯状态 蒲公英R300A为例,前面板有三种类型的指示灯,分别为SYS系统指示灯、WIFI信号指示灯以及4G信号强弱灯,详细介绍如下图所示: 2. 产品安装 2.1 天线安装 将WiFi信号天线(短)及4G信号天线(长)分别接入对应连接口并旋钮至紧即可。 ![]( https://storage-cdn.oray.com/help/6f490f98a2991293fb09579b2872e581) 「注意」:对应连接口可参考接口信息。 2.2 电源连接 将电源适配器接入到电源接口(下图红圈处接口)。 「注意」:请使用包装盒中附带的电源适配器。 2.3 网线连接 将网线两端分别接入计算机的网口以及R300的LAN口。 3. 上网配置 3.1 主机设置 为了能正常访问路由器的Web 配置界面,需先将主机的网络适配器进行设置。 (1)单击桌面右下角的网络图标 ,选择“打开网络和共享中心”; (2)单击左边“更改适配器设置”,右键单击本地连接,选择“属性”; (3)双击“Internet 协议版本 4(TCP/IPv4)”; (4)选择“自动获得 IP地址”和“自动获得 DNS 服务器地址”,单击“确定”。 3.2 路由器配置 (1)蒲公英路由器提供了简单易用的Web 配置页面,您可通过Web 向导轻松完成上网配置。 配置前,请确保计算机与路由器的网口(LAN 接口)已通过网线连接,并且将主机按上述指引设置自动获取 IP 地址或指定了静态的 IP 地址。 (2)启动计算机浏览器访问http://oraybox.com 。根据实际网络环境,设置上网方式,设置路由器WiFi密码及管理密码后,点击【立即上网】。 (3)若需变更上网方式,进入蒲公英本地管理页面【网络设置】-【上网设置】-【切换上网方式】,根据网络情况设置上网方式。 4. 上网方式选择 蒲公英R300目前支持的联网方式为:宽带拨号、动态IP、静态IP、无线中继以及APN(4G) 「注意」:若通过宽带拨号、动态IP、静态IP方式联网,需先将设备WAN口与上层设备进行连接。 4.1 APN 将4G卡放入SIM卡槽进行联网。若SIM卡有对应的规定设置,可点击高级设置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无则不填。 「注意」:包装盒中已配备卡托,可将SIM卡放于卡托中后,再接入到蒲公英路由器中。 4.2 动态IP 通过上层设备分配下来的IP地址进行联网。 4.3 静态IP 手动设置IP、子网掩码以及网关进行联网。 4.4 无线中继 通过搜索附近的无线网络进行联网。 「注意」:需先正确安装路由器天线。 4.5 宽带拨号 输入宽带运营商提供的账号密码进行拨号上网。 5. 备用网络设置 蒲公英R300除了设置指定的联网方式外,还可以设定备用网络。当指定联网方式断开后,备用网络将自动启用,确保路由器的正常联网。 (1)进入蒲公英本地管理页面【网络设置】-【上网设置】-【备用网络设置】。R300设备目前支持无线中继及APN作为备用网络。 (2)设置完成之后,当正常网络断开后,备用网络将自动启用。 「注意」:按照上述指引将蒲公英R300连接上互联网后,有需要进行组网的同学可到【点击查看智能组网教程】做进一步的操作。 6. 解决案例 (1) 【点击查看城市楼体灯光联网亮化工程】 (2) 【点击查看自助终端实现数据自动收集】 (3) 【点击查看远程采集工控设备数据解决方案】 (4) 【点击查看输油管道数据传输解决方案】
域名基本概念
域名是用来确定网址的独特的名称。当互联网用户寻找网站时,域名允许网域名称系统( DNS )下的计算机确认该网站。例如:oray.com。 1.域名级别 域名级别 内容 根域名 . 顶级域名 .com,.net,.cn等 二级域名 即顶级域名的子域名,example.com,example.net,example.cn等 三级域名 即主域名的子域名,abc.example.com,abc.example.net,abc.example.cn等 四级域名,以此类推,在上一级域名最左侧进行域名级别的拓展 2.域名格式 ①域名以点号分隔成多个字符串 ②单个字符串由各国文字的特定字符集、字母、数字、连字符(-)组成,字母不区分大小写,连字符(-)不得出现在字符串的头部或者尾部 ③单个字符串长度不超过63个字符 ④字符串间以点分割,且总长度(包括末尾的点)不超过254个字符 3.域名后缀类型 客户可通过贝锐享受多达20种域名注册服务。(具体后缀可点击查看) 当您通过选择域名进行注册时,需要选择不同的域名后缀,即顶级域名(Top-level Domains)。顶级是指域名的最后一部分,比如 .com、.cn、或 .net。 顶级域名分为三种类型: ①通用顶级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s,gTLDs)。该类型顶级域名通常可以表明网站的类型。例如, .com代表工商企业,.net代表网络提供商 ②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s,ccTLDs)。该类型顶级域名与国家、地区或者城市等地理区域有关。例如,.cn代表中国,.us代表美国 ③新顶级域名(New gTLD)。例如,.xyz代表通用、.top代表高端 、.red代表红色的、.men代表人 4.域名注册 4.1 域名注册要求 ①域名只能包含字符A-Z ,0-9 ②域名可含有连字号 - ,但不能以连字符作为开头或结尾 ③空格及特殊字符,如问号( ? ) ,感叹号( ! ) ,和下划线( _ )是不允许使用的 ④所有域名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有至少2个名称服务器和IPs列表 ⑤域名不能用连字符作为第三和第四个字符(预留作多语种域名注册,例如: xn--example.com) ⑥在域名注册申请中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正确的、最新的、完整的 ⑦注册人必须随时保持域名的WHOIS信息为最新的 4.2 域名注册过程 域名注册过程涉及域名注册商和域名注册机构,其过程如图所示。 更多帮助:注册域名操作指导 4.2.1 域名注册商 域名注册商(Domain Name Registrar)旨在处理特定顶级域 (TLD) 的域名注册,是经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认可,或一个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cTLD)域名注册局委派的商业实体或组织。 域名注册商(Domain Name Registrar)是一个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或者一个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s,ccTLDs)域名注册局委派的商业实体或组织。域名注册商管理指定域名注册数据库中的互联网域名,向用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4.2.2 域名注册机构 域名注册机构(Domain Name Registry)是有权销售特定顶级域下域名的公司。例如,VeriSign是一个有权销售 .com顶级域下域名的注册机构。域名注册机构可以定义注册相应域名的规则,比如限制某个国家代码顶级域名注册中注册人的地理所在地址。 域名注册机构还负责维护具有相同TLD的所有域名的权威数据库。注册机构的数据库中包含域名联系人和域名的DNS服务器等信息。 4.3 域名注册信息 域名注册时,需要提交域名的域名所有者类型、域名所有者、域名联系人以及各类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到注册机构的数据库,并同步更新到公共的Whois数据库中。 根据注册局规定,除域名注册之外,在如下多个场景中也需要使用域名注册信息: ①域名过户(域名所有者类型及域名所有者变更) ②域名转入 为了简化操作,建议您通过注册人模板定义域名注册信息。 域名注册完成后,可以通过WHOIS平台查询域名注册信息,但是域名所有者的私人信息将会被隐藏。 说明 在域名到期被删除后,域名注册信息也会被同步删除。 5.常见问题 5.1 贝锐提供哪几种国际化域名( IDN )? 贝锐目前提供二级IDN域名:.com、.net、.cn,我们提供中文注册。 5.2 每个域名费用是多少? 客户可参考贝锐域名服务里的价格列表(点击查看) 5.3 我想使用贝锐默认的DNS ,什么是DNS?是否收费? 贝锐默认的DNS是ns1.oray.net和ns2.oray.net,使用是否收费分两种情况: ①顶级域名注册商是贝锐,可以免费使用贝锐提供的DNS服务 ②顶级域名注册商不是贝锐,需要转入解析至贝锐,才可以使用贝锐提供的DNS服务。转入解析费用40元/年,在贝锐购买转入解析服务后,需要用户在域名的原注册商处将域名的NS记录改为ns1.oray.net和ns2.oray.net,修改完等生效即可 5.4 贝锐在域名注册同时提供的增值服务是什么? 在贝锐注册域名 ,您不仅可以获得您想要的域名。如果域名指向我们默认的DNS ,可以升级DNS增值服务包括:CNAME记录设置,URL跳转设置,泛域名支持,可添加无限子域名,TXT记录,SRV记录。 进一步的细节,请参阅:http://service.oray.com/question/199.html 5.5 我的客户能够用中文域名访问我的网站吗? 目前正在浏览器中使用i-Nav plug-in的客户和正在使用支持IDN功能的浏览器的客户,可以用中文域名访问您的网站。然而,由于供应商将不再提供i-Nav plug-in的服务,因此,该功能将于2011年6月7日后不再被支持。我们建议网站访问者在资源情况下安装一个支持IDN功能的浏览器,并用其自己的语言,使用IDN浏览网站。目前支持IDN的少数浏览器如下: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网址: 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downloads/ie/getitnow.mspx 平台: Microsoft Windows XP , Windows Server 2003 版本: 7.0和更高 Netscape Navigator (只有英文版) 网址: http://browser.netscape.com/ns8/ 平台: Windows 版本: 7.0和更高 OPERA网页浏览器 网址: http://www.opera.com 平台: Windows , Mac OS X中, Linux 版本: 7.2或更高
.NET域名帮助
1.什么是.NET? 答:.NET是互联网提供商的简写通用顶级域(简称 gTLD)。 2.谁可以注册.NET域名?注册.NET域名有什么特别的要求/限制吗? 答:对于注册.NET域名的资格并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一个国家的个人或企业均可注册.NET域名。 3.NET域名长度为多少? 答:不能少于3个字符,多于63个字符。 4.域名注册期限多长? 答:.NET的注册期限为1-10年。 5.如何进行.NET域名注册? 答:客户可以通过贝锐网站域名服务子站注册域名。 6.注册后可删除域名吗? 答:不可以。 7.续期期限是多长? 答:续期期限从1-10年不等。 8.NET域名续期宽限期多长?要如何进行续期? 答:.NET域名续期宽限期30天,域名注册客户可以在贝锐网站域名管理平台进行续费。 9.NET域名有赎回宽限期(RGP)吗? 答:.NET域名赎回宽限期是30天。 10.过期且不再续期的域名,多久可以再次公开注册? 答:当.NET域名过期后,它将会经过以下的生命周期: 30天续期宽限期→30天赎回宽限期→5天等待删除。 如果客户不续期或赎回域名,域名将在过期后的大约75天将会对公众开放注册。 注意 域名重新注册将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11.可以转移.NET域名吗?怎样转入? 答:是的,客户可以进行.NET域名转移注册商。.NET域名转入贝锐将在完成转入注册商后延长一年有效期限。 12.如何管理.NET域名? 答:域名注册客户可以在贝锐网站域名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域名。 13.贝锐是否为.NET提供国际化域名(简称IDN)? 答:是的,可以提供国际化.NET域名注册。
.CN域名帮助
1、什么是.CN? 答:.CN是中国的国家代码顶级域(ccTLD)。 2、谁可以注册.CN域名?注册.CN域名有什么特别的要求/限制吗? 答:仅向持有中国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或个人开放注册,注册时需提供中国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信息。 3、.CN域名长度为多少? 答:不能低于3个字符,多于63个字符。 4、域名注册期限多长? 答:.CN的注册期限为1-10年。 5、如何进行.CN域名注册? 答:客户可以通过贝锐网站域名服务子站注册域名。 6、注册后可删除域名吗? 答:不可以。 7、续期期限是多长? 答:续期期限从1-10年。 8、.CN域名续期宽限期多长?要如何进行续期? 答:.CN域名续期宽限期30天,域名注册客户可以在贝锐网站域名管理平台进行续费。 9、.CN域名有赎回宽限期(RGP)吗? 答:.CN域名赎回宽限期是15天。 10、过期且不再续期的域名,多久可以再次公开注册? 答:当.CN域名过期后,它将会经过以下的生命周期: 30天的宽限期->15天内赎回的宽限期->无待删除期限 如果客户不续期或赎回域名,域名将在过期后的大约55天后将会对公众开放注册。 注意 域名重新注册将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11、可以转移.CN域名吗?怎样转入? 答:是的,客户可以进行.CN域名转移注册商。.CN域名转入贝锐将在完成转入注册商后延长一年有效期限。 12、如何管理.CN域名? 答:域名注册客户可以在贝锐网站域名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域名。 13、贝锐是否为.CN提供国际化域名(简称IDN)? 答:暂不提供国际化.CN域名注册。
IT运维解决方案
1. 背景 伴随着科技智能的发展,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运用诸多网络设备,如服务器、员工办公电脑等。IT部门的作用就是协助企业解决日常IT支撑、业务系统等方面的问题,为企业提供稳定的运营条件,从容应对快速变化的用户需求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IT运维工作包含网络硬件设备的调配及维护、软件的升级管理及故障排查和通讯终端的日常管理维护等,所涉及到的行业知识范围广泛,在实际工作中,要求IT运维人员不仅需拥有大量专业性的知识,更需要具备快速的响应能力,以便在遇到故障能够快速的解决,保证企业设备顺利运行。 2. 实施难点 面对日益激增的IT复杂性和业务需求的快速变化,IT应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性能下降或者服务不可用等故障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如何更高效、更智能地开展IT运维,保证业务的连续性和IT系统的稳定性,成为企业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 传统运维手段,越来越难以满足企业业务高速发展的需求。 传统的企业运维存在以下的IT运维问题: (1)传统运维方式响应慢、效率低,故障时间长导致业务中断 (2)终端设备地域分布广、平台不一、网络环境复杂,难以实现集中管理 (3)设备数量多、涉及多个业务部门,须处理不同的设备权限并保障信息安全,管理难度大 (4)对运维人员及业务操作缺少有效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3. 方案部署 在IT运维管理工作中,部署便捷、易于管理、功能完善的运维方案能填补常规运维的不足,进而搭建一个立体化的运维体系。 向日葵IT运维解决方案主要针对无人值守设备,向日葵的多系统支持,能完整覆盖,如内部的服务器、外部广告大屏、自动售卖机,连锁门店收银机等设备;在对大量设备统一管理上,向日葵提供大数量级设备的快速布属与管理方案,支持设备状态告警策略,同时拥有设备屏幕墙,消息群发、文件分发等多种IT运维管理功能。 以下为向日葵IT运维解决方案部署步骤: 3.1 精细化授权 在企业运维管理工作中,管理员使用第三方导入或自定义组织架构为员工设置对应的向日葵角色权限,并创建独立的向日葵账号。 还可通过角色权限和账号模块功能,根据人员职权的高低和角色需求进行动态授权。 3.1.1 完成企业信息 完成企业信息的企业名称、企业别名的设置。 企业别名是企业的唯一标识,用于登录企业账号,完成企业认证(推荐)后可使用向日葵管理平台完整功能。企业别名一旦确认将无法修改。 3.1.2 账号管理 在向日葵管理平台,可通过第三方导入企业组织架构,形成向日葵账号架构体系。也可以据企业原先架构,自定义创建组织架构,并为每位运维人员创建账号,以及划分所属部门和角色权限。支持直接导入原有的组织及账号信息,无需重复设置。企业管理员可通过角色和账号模块功能,根据人员职权去授权远程运维企业设备,提高运维效率,企业信息安全更为保障。 3.1.2.1 第三方导入 第三方导入账号架构体系,目前支持导入和企业微信导入。若企业已在使用飞书和企业微信为协作工具,可通过设置授权,直接同步企业部门架构在内的组织信息。 点击“第三方接入”按钮,选择第三方接入的协作工具,快速同步企业组织及成员,实现快速部署,实现统一管理,帮助降低企业人力成本。 附: 飞书授权配置说明帮助 企业微信授权配置说明帮助 3.1.2.2 自定义组织架构 操作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账号体系】->【账号管理】->【组织架构】 可添加子部门并划分其所属部门,支持创建多层级部门。 支持重命名部门名称及调整部门的层级排序,亦可批量给整个部门授权可管理的设备。 (具体功能描述,请见下文3.1.4章节) (1)添加账号 操作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账号体系】->【账号管理】 角色创建完成后,接着为每位员工创建独立的账号,用于远程运维时登录控制端软件。 点击“添加账号”按钮,设置员工账号基础信息(姓名、账号、手机、邮箱等),以及设定账号所属部门和角色。 (2)批量导入 下载模板后根据企业原有组织、角色、账号信息填写,一次性导入,无需再次设置部门、角色,一步到位。 3.1.3 角色授权 根据企业人员职能赋予对应的向日葵软件操作权限。 如:添加IT运维角色权限,远控基础权限及控制端权限均允许使用,但不可查看管理平台设备列表。 角色权限添加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账号体系】->【角色权限】->【角色名称】->【+】 创建角色名称后可添加该角色关联的账号以及设置关联账号的远控权限、控制端权限及管理权限。 添加角色账号 设置角色权限 3.1.4 授权账号管理设备 IT运维管理者对不同等级的运维人员的权限和责任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运维人力去分配授权所负责的设备。 如:授权资深IT运维卢小新可管理上海行政二部的所有设备。 操作路径:【账号体系】->【账号管理】->【选中指定员工账号】->【可管理设备】 点击账号对应的可管理设备后,勾选上海行政二部的所有设备。可管理设备添加成功后,员工账号上显示可管理设备数目。 且使用其账号登录向日葵企业控制端,设备列表中将显示其可管理的设备。 若授权设备分组,后续分组中新增设备将自动授权,简化管理。 除通过管理员在管理平台授权账号管理设备外,员工可以通过登录自己的企业账号认领该设备进行管理。 (1)在被控设备中,下载安装企业客户端并使用员工的企业账号进行登录; (2)员工在当前设备下载控制端并使用员工的企业账号进行登录,员工可在控制端的设备列表中管理被控设备,如发起桌面控制。 3.2 安装部署 IT运维管理者可在管理平台定制专属客户端。 安装包定制,可使用「批量部署」或「定制软件」进行软件部署。【批量部署】仅可自定义部署基础设置和安全设置,若需自定义更多功能,可选择【定制软件】。定制软件在批量部署的基础上,还支持VI定制,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员工归属感。 企业+办公Pro版账号服务不支持【定制软件】,需额外增购该功能服务。 服务级别 行业青春版 行业版 办公Pro版 标准版 高级版 畅享版 至尊版 批量部署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定制软件 不支持 支持Win控制端和Win客户端 需增购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1)定制软件 定制软件可为企业定制具备企业风格的专属远程控制软件,个性化程度高,如软件皮肤、图标、颜色和功能等,预配置安装包属性,免去后期逐一设置的烦恼。 登录向日葵管理平台,点击【设备管理】->【安装部署】->【软件定制】,选择适用的系统类型客户端。 1)定制向日葵软件的名称、皮肤、logo标识等,拥有独立企业风格的员工办公软件,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2)定制向日葵软件的界面显示功能、安装包名称或主机名后缀等,在“设备授权账号”设置项中,选择为“所有账号(当前账号及企业内其他账号)”登录。 3)客户端定制完成后,员工在办公电脑安装管理员提供的定制包软件。安装后账号默认绑定到企业内部,无需员工手动输账号密码登录。注:3.5.0.51346及以上版本的定制包,支持登录企业账号及企业设备认领,员工可通过登录自己的企业账号认领该设备,无需管理员授权。 3.2.1 软件推送更新 操作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设备管理】->【安装部署】 针对使用批量部署和软件定制部署向日葵软件的企业,可通过向日葵管理平台批量推送更新。 企业可选择部分已部署向日葵WIndows客户端的设备执行软件升级,快速升级部署。令企业更安全、有效管理企业设备。 注意:目前支持Windows客户端 更多帮助:升级已部署设备(点击查看) 3.2.2 修改安装包策略 操作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设备管理】->【安装部署】 IT运维管理者可以随时在管理后台调整策略内容,调整后策略将会实时下发实时生效。 以定制软件的安装包为例: (1)选择需要修改策略的安装包。 (2)在客户端策略界面,选择策略状态和修改安装包策略设置,并点击<保存>。 (3)修改安装包策略成功。 注意:开启策略状态后,客户端软件配置将以策略为准,且设备本地无法修改。 更多帮助: 批量部署(点击查看) 软件定制(点击查看) 3.3 设备管理 企业可根据业务或者管理需求,授权账号去管理指定的设备,也可以对设备添加可管理的账号。 在企业IT运维工作中,将企业设备进行分组管理,可按部门、按地区等进行划分。支持将整个分组划分给IT运维人员进行管理,运维人员使用企业分配的员工账号登录控制端的设备列表,可以看到自己可管理的设备,实现分部门、分区域、分权管理。 3.3.1 授权管理设备账号 向日葵管理平台的【设备管理】->【设备列表】可统一对设备进行管理。IT运维管理员可根据企业架构、设备类型等创建分组,企业可以将指定部门或指定设备的管理权限划分到指定的IT运维人员账号。 路径:【设备管理】->【设备列表】->【选中指定设备】->【授权】 在【设备列表】中,选中要授权管理的设备,点击“授权”,授权企业内部或外部账号去管理指定的设备。 运维人员使用其账号登录向日葵企业控制端,设备列表中将显示已授权管理的设备,其他未授权管理的账号无法管理该设备。 在【设备列表的】中,设备组可授权至企业内部的部门组进行管理。授权后,设备组新增设备或者部门组新增人员将自动形成其授权管理的关系。 3.3.2 控制端设备列表 账号所属的角色授权什么远控功能,在控制端上将显示对应的功能。运维人员使用分配的员工账号在企业版控制端登录,通过设备列表中可看到管理员授权给自己管理的设备,可快速、便捷管理设备。 运维人员通过桌面控制功能,快速又安全地访问分散在外的设备,无需到达现场,实现无人值守,远程故障诊断、排除和解决业务系统设备等效果。 如:上述授权资深IT运维陈小明可管理多部门的设备,其角色权限为所有的远程操作功能(CDM/SSH、桌面控制、桌面观看、摄像头、远程文件、远程管理)均可操作。 3.3.3 屏幕墙 向日葵企业版控制端的屏幕墙监控,支持同时查看多台电脑画面,设备使用情况一目了然。运维人员可对关键设备创建屏幕墙,通过屏幕墙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方便快速发现突发故障。 3.4 安全设置与审计 向日葵为IT远程运维提供多维度的安全保护,支持登录行为审计和添加水印保护,确保身份环境可信。并提供远控事件信息、控制端和客户端日志,可以起到监控预防和事后追溯的作用。 3.4.1系统安全设置 向日葵提供多因子安全保护和新设备登录验证机制,以确保企业登录设备的身份环境可信。只在授权的环境中才允许登录,有效防止了员工在不安全的网络下或使用公共电脑登录,规避了企业信息泄露的风险,从而保障企业设备安全。 3.4.1.1 账号保护 管理员开启【设备验证登录保护】后,员工在新设备登录向日葵控制端需要进行身份验证,登录过的设备需要重新验证。 3.4.1.2 登录限制 管理员开启登录限制后,企业账号在登录控制端或管理平台时,系统除了校验账号密码外,还会检验登录设备是否符合登录限制设定的条件规则,为账号安全提供更高级别的保障。 3.4.1.3 员工控制端设备 仅记录员工的登录设备数据,方便管理员查看整个企业的登录设备记录,如发现非常用设备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可以随时将异常设备踢下线。 3.4.1.4 管理员端控制端设备 仅记录管理员的登录设备记录。同样,当管理员发现某项登录记录存在异常时,可将其踢下线或删除。 3.4.2 水印策略 操作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安全设置】 企业管理员在管理平台定制水印规则,规范敏感岗位的运维行为,对运维人员进行有效告警。 开启后,IT运维人员远控公司设备时远控窗口自动添加水印,基于运维人员身份、远程运维时间等信息进行告警。加强终端的信息安全,以防止员工泄漏企业信息,即使信息遭泄漏也有迹可循。 注:开启水印策略教程(点击查看) 3.4.3 安全审计 安全审计功能对日常的运维事件生成日志记录,包括远控、被控、控制端、客户端和操作日志,可以起到监控预防和事后追溯的作用。 在日常的运维工作中,管理员可以从审计日志中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快速对隐患进行处理,从而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当出现违规操作、设备运行异常或安全事件时,可以通过安全审计产生的日志记录,分析设备、事件、登录时间/地点等因素,追溯安全事件的轨迹;可以对事件记录进行细粒度审计,还原操作的真相。 附:审计功能说明 向日葵IT运维解决方案可根据账号职能与角色需求进行动态授权, 让企业管理更加便捷、灵活。自由授权设备权限,实现什么人员管理什么设备。提供事前、中、后多维度的安全保护,从身份、权限、行为上进行全方位管控,为企业提供可信赖的安全技术和成熟的管理框架,让每一次远程运维都做到可防、可管、可查。 若有更多需求,请联系我们为您量身打造的专属IT运维解决方案。
CN域名注册流程
CN域名已向个人开放注册 (除gov.cn外),个人注册CN域名注册联系人与注册所有人必须一致。 1. 如何注册CN域名 (1)进入贝锐域名官网,查询你要注册的域名是否可以注册。 (2)查询结果域名后面出现 <立即注册> 按钮,代表此域名未被注册。若显示域名已被注册,需要重新输入前缀搜索。 (3)点击 <立即注册> 进入注册页面,选择注册人模板后点击 <下一步> 。 更多帮助 注册域名操作指导(点击查看) (4)在【选择产品服务】页面,选择域名的选配和注册年限,选择完成后点击 <去下单> 。 (5)确认购买产品并点击 <立即购买> 。 注意 用户成功支付订单后本服务合同即刻生效,用户应按照贝锐平台系统提醒按时提交必要的资料。若因用户原因无法提供所需资料,贝锐不予退款处理。 (6)若账号余额足够,直接点击支付,若账号余额不足,可通过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补差价。 2. 注册CN域名注意事项 (1)CN域名包括 国内英文域名(.cn/.com.cn/.net.cn/.org.cn/.各行政区域名)和国内中文域名(.中国/ .公司/ .网络)。 (2)制作以下电子版CN域名注册申请材料 ① 企业证件(常规证件需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② 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需包含身份证正反两面) 注意 电子版资料中的企业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明资料为原件拍照或原件扫描件(彩色),证件上文字、印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3)CN域名注册,特殊组织提供证件要求说明: a.注册人组织为外国驻华使领馆,无需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提交加盖该使领馆公章的公函(中文),公函中应写明 ①申请的域名 ②域名的注册联系人为该使领馆工作人员 b.注册人组织为国家部委、省级的人大常委会、党委、政协和人民政府,无法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可以提交加盖注册人组织(办公厅)公章的公函,公函中应写明 ①申请的域名 ②域名的注册联系人为该组织的工作人员 c.消防部门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建议注册单位出具盖公章的说明文件作为组织证明。 d.香港地区注册用户注册人ID实名制注册要求 香港企业用户,需要提交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BR证证件)和注册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局可通过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的官方网站对企业真实性进行审核。 要求企业登记证的机构名称与注册人模板的域名所属单位名称一致。 注意 由于当前无法验证香港个人证件信息,暂时不受理香港个人用户注册 e.台湾、澳门及海外地区注册用户暂不受理
我的CN域名被停止解析了吗?
关于国内中英文CN域名实名认证工作相关情况的说明: 从2009年12月开始,CNNIC开展国内中英文CN域名注册信息专项治理。 随后的几个月中,贝锐在网站首页发布一系列新闻公告,提醒用户尽快办理国内中英文CN域名实名认证,同时将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所有CN域名用户的账号绑定邮箱,并根据用户账号资料中的联系方式进行短信和电话通知。 自2010年1月起,贝锐全面开展域名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并在网站设立专门通道,帮助用户办理CN域名实名认证。 2010年9月,CNNIC发布《关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做好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明确表示,尚未提交合格信息证明材料的国内域名,将被暂停解析。贝锐也再次提醒仍未办理办理CN域名实名认证的用户尽快提交资料。 贝锐已调动公司所有可用资源,主动联系、提醒所有在贝锐注册有CN域名的用户,尽快办理CN域名实名认证手续。很多用户已经办理并通过实名认证。但部分用户未在账号资料中留下正确的邮箱和电话号码,导致我们的邮件通知和短信提醒无法送达、电话无法打通。 贝锐再次提醒广大用户,请在账号资料中填写您正确的联系方式 ,并确保您的账号绑定的邮箱能够收到邮件。
Q2Pro(蓝牙版)使用手册
1. 产品简介 1.1 功能概述 向日葵面向个人及企业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远程控制服务,自主研发多款智能硬件,本文主要介绍向日葵旗下的一款智能4G工业级远控设备Q2Pro: (1)支持HDMI高清画面传输,当刷新频率为60HZ时,分辨率最高支持2560x1600(满足医疗、工控等设备的特殊分辨率需求); (2)全新内置4G模块,自锁式SIM卡槽,直接插卡就能使用,通讯速度快、兼容性好,免布线实现网络无盲区(支持4G全网通); (3)外置天线支持LTE网络,有线、4G、WiFi三种联网方式,满足不同场景需求; (4)新增看门狗功能,保障设备24小时不宕机; (5)为适应工业环境,材质工艺采用SECC(镀锌钢板); (6)工作温度-20℃~70℃,无惧工作现场极端温度; (7)新增供电端子接口,适用于工业环境使用;及新增物理开关,一键启停设备; (8)安全方面采用多因子验证,全链路金融级加密。 1.2 指示灯展示 下图为Q2Pro指示灯说明: 2. 使用步骤 2.1 接线步骤 Q2Pro的接口如下图,需按照下图指示进行接线。 注意: 为确保Q2Pro正常使用,请确保 ② ⑤ ⑥连接无误 2.2 绑定Q2Pro 首次使用Q2Pro,需要将Q2Pro绑定到向日葵账号下,才可实现远控。Q2Pro支持通过向日葵远程控制APP进行绑定,下面演示绑定步骤。 2.2.1 安装向日葵远程控制APP (1)访问向日葵下载站点(访问戳我),或通过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安装“向日葵远程控制”。 (2)以iOS系统为例,安装成功后需登录向日葵账号,如未注册账号可直接在APP上注册。 2.2.2 APP添加Q2Pro (1)添加Q2Pro之前,首选确保手机蓝牙打开,定位权限打开; (2)Q2Pro通电,确认SYS灯为快闪状态; (3)打开向日葵远程控制端App,在【设备】界面,点击右上角添加按钮“+”,选择“添加智能硬件”; (4)等待 App 搜索周围的Q2Pro,若搜索不到,可手动选择Q2Pro 进行添加。Q2Pro支持两种联网方式,网线联网和WiFi联网,下面分别说明。 2.2.2.1 网线联网 (1)确保Q2Pro通过网线连接路由器/交换机,选择【硬件已连接网线,通过网线联网】; (2)将自动连接Q2Pro,并配置有线网络,等待配网; (3)设置Q2Pro名称和访问密码; (4)确认无误并点击<下一步>,绑定成功。 2.2.2.2 通过WiFi联网 (1)此方式请选择【通过WIFI联网】; (2)输入 WiFi 密码点击“确认”,等待Q2Pro配网; (3)设置Q2Pro名称和访问密码; (4)确认无误并点击<下一步>,绑定成功。 注意: 不支持在“认证网络(例如:校园网、教育网等公共WiFi)”的环境下使用。 2.3 功能介绍 成功绑定Q2Pro后,Q2Pro会出现在账号下的设备列表中。 Q2Pro的远控功能有【桌面控制】、【桌面观看】、【摄像头】、【SSH】。 ①桌面控制:直接远程操控远端主机 ②桌面观看:只允许观看远控主机画面,无法输入鼠标与键盘命令 ③摄像头:将USB摄像头连接Q2Pro的USB接口上可监控Q2Pro现场的画面 ④SSH:可对Q2Pro所在的网络环境进行网络调试,还可通过命令方式远程唤醒Q2Pro所在局域网内的主机。默认用户名:admin 密码:oray.com 3. 设置 在Q2Pro的功能页右上角点击设置图标,即可展示Q2Pro设备的设置选项。 3.1 识别码 Q2Pro具有独立的识别码,在外网的其他控制端中输入Q2Pro的识别码和验证码可远程控制Q2Pro所连接的设备。 3.2 修改访问密码 出于安全考虑,只有Q2Pro连接网线,并与手机处于相同局域网内时才可修改Q2Pro的访问密码,需要输入原访问密码和新访问密码。 3.3 有线上网 有线上网,包含DHCP及静态IP两种方式,可按实际网络环境进行设置。(设置错误会导致Q2Pro无法上网) DHCP:由路由器自动分配IP地址上网,无法更改 静态IP:自定义设置IP地址 3.4 无线上网 Q2Pro内置WiFi无线上网模块,在有线连接上网正常的情况下,点击【无线上网】,选取Q2Pro上网的WiFi,按照指示完成连接后即可。 3.5 4G上网 Q2Pro支持直接插入4G卡联网,无需连接USB网卡: (1)将SIM卡插入Q2Pro的卡座后,Q2Pro会自动进行联网; (2)进入Q2Pro的设置界面,当出现有4G的上网方式时,代表Q2Pro通过4G卡联网成功,此时可手动切换到4G的上网方式。 使用4G卡上网时,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先通过有线或WiFi方式绑定将Q2Pro到账号下,再接入4G卡,等待上网卡指示灯亮后,手动切换上网方式; (2)切换上网方式为4G后注意断开有线及WiFi网络,或设置仅用4G上网,否则Q2Pro默认按网络优先级顺序联网。 网络优先级顺序:有线 > WiFi > 4G 3.6 上网方式设置 当Q2Pro同时存在多种上网方式时,可设置指定只使用其中一种方式上网。 3.7 添加至桌面 添加设备快捷方式到手机桌面。 3.8 关于 点击【关于Q2Pro】,可查看当前Q2Pro的固件版本和Q2Pro信息。 3.9 重启 点击【重启Q2Pro】,可以重启Q2Pro。 3.10 删除 删除Q2Pro后,Q2Pro将与账号解绑,下次使用需重新绑定,输入正确访问密码才可从账号下删除Q2Pro。 4. 常见问题 (1)通过网线绑定Q2Pro时,扫描不到Q2Pro ①连线异常,请排查电源线和网线 ②Q2Pro被其他账号绑定,尝试重置后再试 (2) 远控时出现“HDMI未检测到信号" ①检查接线是否正确 ②检查被控主机分辨率是否适用,详情见官网 (3)绑定Q2Pro时出现"设置访问密码失败” ①检查网络是否正常,尝试重新绑定一次 ②如还失败,可能由于网段冲突导致无法绑定 ③如以上没问题,建议重置Q2Pro后再试
Windows版使用教程
花生壳客户端全新版本来袭!新功能!新界面!新体验! 花生壳8客户端,无需依赖公网IP,即可进行远程文件、端口映射、域名管理等功能。数据传输稳定性强、安全性高,轻松搭建各类映射场景。 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花生壳8的使用。 1. 下载、安装和登录 1.1 下载 进入花生壳官网下载页面,点击“免费下载”即可下载8版本客户端下载请戳我。 1.2 安装 ①双击运行安装程序,进入安装向导 ②确定程序安装位置,点击\<立即安装> ,等待程序自动安装即可 1.3 登录 花生壳客户端支持两种登录方式,分别是扫码登录与账号登录。 (1)扫码登录 使用微信或花生壳APP扫一扫客户端出现的二维码登录。 (2)账号登录 ①输入已注册贝锐账号登录 ②若忘记账号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 对账号重置密码 ③若未注册账号,点击\<注册账号> 跳转到账号注册页面,注册后再登录 2. 内网映射 2.1 客户端添加映射 (1)打开花生壳客户端,在【内网穿透】界面中点击\<+> 按钮。 (2)跳转至花生壳管理平台进行填写新增映射信息: 序号 选项 描述 ① 应用名称 自定义填写 ② 应用图标 可以给对应的服务选择一个图标,方便区分 ③ 映射类型 TCP、HTTPS、Socks5、HTCP如:TCP通常用于软件类->TCP:用于准确性要求高的数据传输,如文件传输、远程访问等,不支持创建网站或在浏览器访问「注意」串口TCP必须将当前账号登录到花生壳盒子X后,才能成功创建->HTTPS:用于创建加密安全的网站,可在浏览器访问,默认端口443,内网无需部署SSL证书->Socks5:用于特殊环境下需要使用代理才能访问的应用,禁止用于违法违规应用->HTCP:用于特殊场景下,需要同时支持TCP和HTTP访问的应用(账号需要完成实名认证,在配件中心开启HTCP映射) ④ 外网域名 选择用于外网访问的域名,选择账号下所拥有的域名 (点击开通) ⑤ 外网端口 动态端口、固定端口(删除映射后可重复使用) ⑥ 内网主机 所映射的服务器内网IP地址 ⑦ 内网端口 所映射的服务类型对应端口 ⑧ 带宽 默认根据账号等级分配相应的带宽,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额外付费购买 ⑨ 夜间带宽 18:00-次日8:00带宽速度提升100%,速度不低于5Mbps;带宽基数越大,夜间越快 确认映射内容填写无误,点击\<确定> 即可。(下图以映射Web服务器为例) 2.2 映射管理 (1)查看映射 新增映射后,在主界面可以查看新增的映射信息,客户端右侧显示当前映射的诊断信息。 (2)分享映射 点击\<分享> 可将此映射地址通过二维码方式分享出去。 「注意」 映射类型为HTTPS的情况才支持二维码方式分享。 (3)编辑映射 点击\<编辑> 按钮,跳转至花生壳管理平台修改映射信息。 ![]( https://storage-cdn.oray.com/help/6f490f98a2991293fb09579b2872e581) 注意: ①花生壳程序是映射本地内网服务实现外网访问 ②若异地登录花生壳,将会导致已设置的本地内网服务映射失效 ③若有多个地点的服务需要发布,建议通过多个账号进行映射操作 3. 远程文件 用户通过远程文件功能快速实现文件共享,轻松实现将电脑文件分享到外网,通过浏览器即可远程访问。 更多详情:花生壳远程文件 3.1 新增文件库 (1)在【远程文件】界面中点击\<+> 按钮; (2)选择需要共享的文件目录(例:D:\测试包),并点击\<下一步> ; 「注意」 暂不支持共享一级目录,如电脑C盘、D盘等。 (3)跳转至花生壳管理平台,填写新增文件库信息; 选项 描述 文件库名称 自定义填写 访问地址 选择外网访问远程文件的域名「注意」 域名需已开通HTTPS功能 访问用户 设置外网访问文件时所需的用户名「注意」 不超过16位字符 访问密码 设置外网访问文件时所需的密码「注意」 字符范围6-16位,支持字母、数字、英文符号 带宽 标准带宽为10M,支持升级更高带宽享受更快访问速度 (4)点击\<确定> 后,可以生成相应的外网访问地址,远程文件库添加成功。 3.2 文件库管理 右键指定的文件库,进行编辑、删除等操作。 选项 说明 编辑 跳转至花生壳管理平台,编辑文件库信息 删除 删除文件库 复制地址 复制文件库访问地址,方便分享 3.3 增加访问带宽 选择指定的文件库,在右侧带宽选项中,升级更高带宽享受更快访问速度。 4. 场景映射 4.1 客户端添加映射 (1)添加场景映射 选择对应的场景映射服务,点击\<开通> ,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开通流程即可。 如开通3389远程桌面场景映射,系统会自动创建内网端口为3389的映射,外网端口为系统随机分配的5位数端口。内网端口不支持修改,仅能修改内网IP。 (2)场景映射的信息查看以及编辑 ①主界面可以查看场景映射信息 ②创建映射后,自动诊断当前局域网服务器搭建情况与是否能连接花生壳转发服务器 ③点击\<编辑> ,跳转至花生壳管理平台修改映射的应用名称、内网IP、内网端口、带宽分配等信息 5. 配件中心 更加丰富的配件设置,可以前往花生壳管理平台查看并管理。 5.1 配件介绍 配件中心共有四种配置,分别为映射设置、参数配置、安全配置、特殊配置。 ①映射配置:管理更多花生壳映射类型,支持更多访问协议 ②参数配置:升级映射基础配置,提高映射访问质量 ③安全配置:设定黑白名单,有效抵御恶意访问 ④特殊配置:开放系列特殊配件,满足用户的差异化应用场景 5.2 配件管理 客户端可查看到已开通服务和数量,点击\<管理> 按钮可跳转至花生壳管理平台进行设置。 6. 相关设置 6.1 客户端设置 点击客户端右上角\<三> ,进入客户端的设置。 (1)常规设置 选项 描述 开机启动花生壳 设置花生壳客户端是否跟随系统启动 仅以服务方式运行(无任务栏图标) 可设置花生壳客户端以服务进程方式运行,不在电脑任务栏右下角显示客户端图标 无操作5分钟,自动锁定客户端 勾选后,若5分钟无操作客户端程序,客户端自动进入锁定状态,需输入账号的密码才能解锁 网卡:当电脑有多网卡时可设置客户端走哪个网卡的网络。 「注意」 此功能要在账号未登录时设置。 (2)版本更新 显示当前客户端的版本号,还可以检查客户端的更新情况。 (3)移动管理 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花生壳管理”APP。 「注意」 花生壳管理APP仅用于远程管理,花生壳客户端仍需保持登录。 (4)帮助中心 ①查看服务代码、注册时间、登录地点信息(IP、地区、宽带)、操作系统、本机内网IP ②人工支持:可查看花生壳客户端使用文档,也可通过客服工单、购买咨询电话、远程协助及钻石VIP服务获得技术支持 (5)意见反馈 填写您在使用花生壳软件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软件优化。 6.2 其他设置 (1)清除DNS缓存 点击后清除本机的DNS缓存,及时更新域名指向。 (2)查看日志 日志用于记录客户端运行过程中的异常信息,帮助用户快速定位客户端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锁定 锁定花生壳客户端程序,防止他人修改映射内容及配置选项,凭账号密码解锁。 (4)重登 重新登录当前花生壳账号。 (5)注销登录 退出当前客户端的登录账号。 6.3 账号信息 序号 信息 说明 ① 状态栏 查看当前账号已用映射数、总映射数,可分配的带宽及可用的端口号数量,点击可跳转管理页面「注意」体验版和青春版没有端口数量显示,仅支持查看剩余流量 ② IP地址 显示客户端当前所在网络的出口公网IP地址 ③ 自诊断 查看当前客户端程序连接花生壳服务器的状况 花生壳客户端8的功能已介绍完毕,若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咨询。
开机棒(独享版)使用手册
1. 产品简介 向日葵开机棒是向日葵旗下的一款用于远程开启设备的智能硬件,能够远程唤醒和开机棒同一局域网的Windows电脑,支持iOS、Android、Mac、Windows和 Linux系统发送远程开机指令。此外开机棒还支持通过 MAC地址开机功能,可灵活应用于异地开机办公/游戏、NAS自动开关等场景。 开机棒分为独享版和局域网版,独享版可远程开启一台设备,适合个人用户使用;局域网版可远程开启开机棒所在局域网的所有设备,适合企业级办公场景下设备数量多的情况。 本文将会介绍开机棒独享版的使用方法。 注意 开机棒仅支持开启连接网线上网的设备,不支持开启无线上网的设备。 2.安装 2.1 开机棒接线 ①开机盒子一端连接电源 ②网口连接路由器/交换机分配下来的网线 待开机盒子灯为绿灯常亮时代表已经正常工作。 2.2 指示灯说明 3. 使用步骤 3.1 添加开机棒 ①在与开机棒处于同局域网内的设备上,安装运行向日葵企业控制端软件(下载) ②左上角点击【+】->【添加智能硬件】,选择“开机棒” ③选择开机棒版本 ④确认开机棒的绿灯常亮状态,并点击 <下一步> ⑤成功扫描到局域网内的开机棒后点击 <立即添加> ,自定名称后即添加成功 3.1.1设置静态IP 操作路径:【绑定失败】->【配置网络】->【静态IP】 如果路由未开启 DHCP 功能,可通过控制端给开机棒手动设置一个IP 地址。 3.2 绑定设备 开机棒添加至账号下,将需远程开关机的设备绑定至开机棒。 下面介绍在向日葵控制端、向日葵管理平台和移动版控制端App上绑定设备步骤: 3.2.1 控制端绑定 操作路径:【向日葵控制端】->【设备列表】->【智能硬件】->【开机棒】->【设备管理】 在开机棒属性界面,点击 <绑定设备> 开始绑定。 3.2.1.1 绑定本账号下设备 选择需绑定的设备添加至右侧,点击 <保存> 即可。 说明 ①开机棒独享版仅支持绑定一台设备 ②开机棒局域网版没有台数限制 3.2.1.2 通过MAC地址绑定设备 填写设备的MAC地址和自定义的名称,点击 <保存> 即可。 3.2.2 管理平台绑定 操作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设备管理】->【开机设备】 输入已添加开机设备的账号登录向日葵管理平台, 点击“详情”查看硬件信息。 说明 向日葵管理平台仅支持企业级及以上级别的服务账号使用。 3.2.2.1 绑定本账号下设备 操作路径:【详情】->【设备管理】->【绑定主机】 从左侧选择需绑定的设备至右侧添加栏,点击 <保存修改> 即可。 3.2.2.1 通过MAC地址绑定设备 操作路径:【详情】->【设备管理】->【绑定其他设备】 填写设备的MAC地址和自定义的设备名称,点击 <确定> 即可。 3.2.3 App绑定 操作路径:【移动版控制端App】->【设备】->【开机设备】 在开机设备界面,点击已添加的“开机棒”,进入设备管理界面。 3.2.3.1 绑定本账号下设备 点击 <+绑定主机> ,选择需绑定的主机,点击 <确定> 即可。 3.2.3.2 通过MAC地址绑定设备 点击 <+绑定主机> ,填写设备的MAC地址和自定义的设备名称,点击 <确定> 即可。 3.3 主机配置 被远程开机的设备,其主板及网卡需要支持并开启WOL远程唤醒功能 3.3.1 主板 接下来需在设备的BIOS里开启远程唤醒功能,不同型号主板进入BIOS的方式有区别,具体请见电脑提示或咨询主板厂商。(查看更多主板是否支持远程唤醒请戳我) 下面以联想主板为例: (1)进入BIOS 按下设备电源,未进入系统前,不停按DEL/F2/F12键即可进入BIOS界面。 (2)开启来电恢复功能 操作路径:【BIOS】->【Power】->【Automatic Power ON】 将“Wake On LAN”选项设置为“Enabled”,并保存退出。 3.3.2 网卡 操作路径:【设置】->【设备管理器】->【网络适配器】 ①右键网卡,选择属性 ②在【高级选项】中开启网络唤醒功能 ③如果有节能环保选项,切记要关闭 查看网卡是否支持远程唤醒请戳我。 3.4 远程开机 远程开机功能可以通过PC版控制端、移动版控制端App和管理平台实现。 3.4.1 PC版控制端 ① 在电脑上安装向日葵远程控制软件(下载戳我),并登录绑定了开机棒的账号。在【设备列表】下选择目前处于离线状态的主机,并点击右侧的 <开机按钮> ②等待开机成功后,设备显示在线 3.4.2 移动版控制端App ①在手机上运行控制端App并登录相同账号,选择绑定开机棒的离线设备 ②点击开机按钮发送开机指令,耐心等待1-2分钟后,即可成功开机 3.4.3 管理平台 操作路径:【向日葵管理平台】->【设备管理】->【开机设备】->【详情】 在“设备管理”界面,点击目标离线主机右侧的 <开机> 按钮,即可发送开机指令。 4. 常见问题 问题1:开机棒指示灯一直红灯 ①检查本地网络连接状态是否正常 ②检查连接网线是否损坏 问题2:连接网线后开机棒指示灯一直蓝灯闪烁 ①检测局域网是否开启DHCP ②若未开启,请进入贝锐向日葵个人版/企业控制端 ③选择开机棒 - 点击【IP设置】->【进行设置IP】 注意 IP需设置为与开机设备在同一网段的IP。 问题3:无法开机排查流程 ①检查设备是否有开机图标,设备和开机棒是否在同一局域网内 ②检查设备的主板和网卡是否已开启网络唤醒 ③检查被唤醒电脑的网卡灯是否亮起 向日葵开机棒使用步骤到此结束,如果您在使用上有任何问题,可通过工单方式获得帮助,感谢您的观看。
组网常见问题
1. 蒲公英组网服务有多少个版本? 分别有:个人级、企业级、企业+级 个人级:免费版、X1专属私有云版、会员版 企业级:商业版、旗舰版、铂金版 企业+级:钻石版、星耀版、璀璨版、臻尊版 私有化部署:此版本需定制,不可直接购买。联系专属顾问 400-008-5211转2,了解更多详情 具体参考:https://developer.oray.com/ ————————————————————————— 2. 什么是网络数? 网络数指可以创建的组网数量。 个人级所有版本均为1个网络数(不可增配) 企业商业版、旗舰版2个网络数(可增配);企业铂金版4个网络数(可增配) 企业+级中钻石版、星耀版3个网络数(可增配);璀璨版5个网络数(可增配);臻尊版10个网络数(可增配) 具体参考:https://pgy.oray.com/price/#personal ————————————————————————— 3. 蒲公英自定IP使用与取值范围? IP取值范围:172.16.0.0-172.31.255.255、192.168.0.0-192.168.255.255 点击查看【自定义使用教程】 ————————————————————————— 4. 怎么购买与使用蒲公英带宽加速服务? 点击购买【带宽加速服务】 点击查看【带宽加速使用教程】 ————————————————————————— 5. 蒲公英软件定制支持定制范围? 可对Windows客户端和网络管理平台进行定制名称,LOGO、皮肤和域名等 ————————————————————————— 6. 蒲公英如何使用网络出口功能? 蒲公英网络出口需要两边都是蒲公英路由器,且服务级别商业版或以上,只支持国内网络出口 点击查看【网络出口设置教程】 ————————————————————————— 7. 蒲公英对等网络与集散网络的区别? 蒲公英组网网络类型为对等网络与集散网络 对等网络:组网内所有组网成员可以相互访问 集散网络:普通成员与普通成员之间无法相互访问,中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可以相互访问,中心成员与中心成员之间可以相互访问。 登录【蒲公英管理平台】 ,在【智能网络】->【创建网络】点击即可选择对应的网络类型 ————————————————————————— 8. 蒲公英旁路组网如何操作? 关于旁路组网等,建议您先参考下面教程了解下 点击查看【蒲公英旁路设置教程】 点击查看【蒲公英双旁路设置教程】 点击查看【X1旁路教程】 ————————————————————————— 9. 蒲公英路由器如何开启WAN口转发? 登录【蒲公英云管理平台】,在【智能组网】->【转发设置】,点击即可开启WAN口转发 ————————————————————————— 10. 蒲公英P2P/点对点与转发的区别? 蒲公英的组网速度和组网稳定性取决于两边的组网连接类型(P2P/点对点 或 转发); 蒲公英优先建立P2P(点对点)连接(根据网络自动建立,无法人工干预),走不了P2P(点对点)才会走转发; P2P(点对点)属于两地直连,组网的稳定性和组网速度取决于两边的本地带宽,转发是数据先到服务器,再由服务器转到另一边,转发的速度根据您的服务等级决定,体验级用户,速度是100KB/s左右; 开启蒲公英上层路由UPNP可提高P2P连接成功率,点击查看【开启上层设备的UPnP功能使用帮助 ————————————————————————— 11. 蒲公英组网怎么增加P2P建立概率? (1)开启蒲公英上层路由UPNP可提高P2P/点对点连接成功率,点击查看【开启上层设备的UPnP功能使用帮助 (2)建立P2P/点对点使用到的端口是UDP协议15111~16000,可以从蒲公英层开始往上逐层做端口映射,可以提高建立P2P/点对点的概率 ————————————————————————— 12. 蒲公英体验级支持多少个成员数? 体验级用户:路由器成员+访问端成员≤3,不管您怎么混搭组网,组网成员不超过3个,超过3个需要购买会员级或以上的服务,由于每个服务等级的服务器都不一样,免费级的3个成员数不会叠加。 如:组网需求是3个路由器+1个访问端,那么您需要按需购买会员版或以上的服务3个硬件授权+1个客户端授权。 ————————————————————————— 13. 蒲公英访问端成员相互之间无法ping通? (1)关闭两边登录蒲公英访问端电脑Windows自带防火墙,再看是否可以正常 如果关闭Windows电脑防火墙可以ping通,想开启电脑防火墙使用,点击查看【设置电脑的出入站规则】教程是以80端口为案例,实际开放哪些端口,根据您自身搭建的服务决定。 (2)如果两边电脑关闭防火墙后还是不行,麻烦您提供下两边互访电脑的路由表,这里查看下打开电脑cmd,输入route print 回车,截图工单发送过来,截图需要接完整 「注意」:登录【贝锐管理平台】->【售后支持】->【客服工单】,点击<创建工单>,提交技术工单至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进行处理 ————————————————————————— 14. 蒲公英访问端可以相互ping通,但无法相互访问? (1)检查搭建的服务同局域网内是否可以正常访问; (2)检查局域网内的访问方式,使用相同的方式进行访问,蒲公英访问端是通过虚拟ip访问; (3)检查电脑Windows防火墙是否有做防火墙出入站规则; (4)检查搭建的服务是否必须同网段才可以相互访问(比如前两个网段一样); 例如:有的服务器搭建的时候规定要签两个网段一样的,172.47.X.X。像速达。 解决方法: 将组网全部移除确认后,再重新添加成员。 ————————————————————————— 15. 蒲公英组网可以ping通对方路由器,无法ping通路由器下的设备? (1)检查设备的防火墙是否已经关闭,有可能是电脑防火墙拦截了数据。 (2)检查设备的子网掩码及网关 ,接在蒲公英路由器lan口下的设备,网关要跟随蒲公英路由器的局域网IP (3)检查设备是否被设置访问控制 登录【蒲公英云管理平台】,在【智能组网】->【访问控制】进行查看 (4)检查下设备是否是多网卡,如果是多网卡,需要设备设置静态路由或去除掉另外一个网卡 ————————————————————————— 16. 智能组网服务哪里查看服务是否到期以及续费? 登录【蒲公英管理平台】,在【系统管理】-【服务配置】,可查看当前服务内容及到期时间,点击【升级/续费】即可续费或升级服务 ————————————————————————— 17. 智能组网应用场景有哪些? 智能组网是蒲公英路由器最重要的特色功能,贝锐自主研发SD-WAN技术是智能组网的核心。通过这套技术,可以有效快速的组建异地VPN网络,实现互联互通。 智能组网功能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分为两种使用主体:企业、个人。 企业: 1、服务器与分部间管理系统异地数据互联互通(戳我查看); 2、人员出差时通过加密隧道连接服务器网络办公(戳我查看); 3、医药连锁系统与蒲公英的有机结合(戳我查看); 4、FTP文件共享服务(戳我查看); 个人: 1、联机游戏(戳我查看) 2、私有云存储(戳我查看) 3、视频监控系统(戳我查看) ————————————————————————— 若以上问题无法解答您的疑惑,可以通过官网提交工单或拨打我们的售后热线咨询。 工单链接:https://console.oray.com/center/workorder
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
感谢您选择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域名在线注册服务。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国际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域名在线注册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点击我同意继续进行注册;否则,请点击我不同意并退出。贝锐 建议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时打印一份存档。以下条款中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贝锐。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用户同意此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在线服务条款的所有条款和争议解决方案。 第一条项目和术语解释 用户委托 贝锐 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为其申请注册域名。 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国际域名注册:是指用户预先按照 贝锐 规定的价款和拟注册域名个数向 贝锐 足额付清款项后委托 贝锐向 ICANN 或 CNNIC 下任意一个或多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进行的国际域名注册,本服务条款中国际域名是指以.com、.net、.org、.cn 类、.info、.biz、.hk 类、.tw 类、.cc、.tv、.name或以.ws结尾的顶级域名。 域名注册成功:指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用户支付的域名注册管理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国际域名注册机构。 第二条用户的陈述与保证 不可提交注册涉及以下相关内容词汇的中英文 CN 域名: 带有负面含义的词汇; 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 世界博览会; 涉及公众利益类的词汇; 涉及军事类的词汇; 用户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用户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用户进一步承诺遵守域名注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ICANN 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CNNIC 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用户承诺接受本在线服务条款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 贝锐 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如果因用户提交的域名注册而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索赔、损害、债务、费用和开支(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开支),用户应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ICANN 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如VeriSign 等)、注册运营商(包括但不限于 贝锐)及其股东、董事、高级职员、员工和代理人进行赔偿,保护其免受任何损害。 第三条费用支付 用户同意按照 贝锐 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 贝锐 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期都应适用续期时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同时,用户应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 贝锐,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在用户接受本服务条款后至贝锐收到用户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抢注的,贝锐 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用户信息,在付款时应按照 贝锐 所定义的付款流程对 贝锐 电子帐户进行充值。若因用户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域名未注册成功或者导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机构取消的,或者发生域名被他人抢注的,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用户没有收到 贝锐 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用户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第四条服务期限 贝锐 的服务期限为所注册成功的国际域名有效期内。 下列情形贝锐的服务期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用户将域名转移注册商到其他注册商。 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贝锐 根据规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域名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通知贝锐终止服务的。 用户按照本服务条款第五条第八款的规定续费且域名管理机构接受用户续费的,贝锐 的服务期限延长至域名管理机构认可的域名有效期满之日。 第五条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 Internet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ICANN 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或 CNNIC,下同)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用户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 贝锐 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用户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用户一旦申请域名注册即意味着用户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对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用户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 贝锐 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 贝锐 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用户承诺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本服务条款规定产生的后果。 用户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贝锐 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 贝锐 核实之前,用户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用户在递交域名注册申请后应主动到国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网站上的 Whois 国际域名查询数据库查询该域名的法律状态。 用户应向 贝锐 出具授权委托书,向域名管理机构/贝锐 提供有关信息并为 贝锐 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用户成功支付订单后本服务合同即刻生效,用户应按照贝锐平台系统提醒按时提交必要的资料。若因用户原因无法提供所需资料,贝锐不予退款处理。 用户应按时足额向 贝锐 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或者提供规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请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用户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用户希望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拥有域名所有权及 贝锐 的相关服务,用户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前支付相应的金额进行域名或服务续费;用户未按照上述进行的,贝锐 将视为用户不委托 贝锐 续费并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停止服务。 用户同意 贝锐 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贝锐 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情形,均与 贝锐 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用户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用户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用户保证使贝锐 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用户应弥补 贝锐 遭受的所有损失。 用户在利用所注册的域名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用户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 贝锐 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贝锐的权利和义务 贝锐 为用户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用户缴纳有关费用。贝锐 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贝锐 提交用户委托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用户域名注册争议的以及出现下列情形的,贝锐 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其他人抢注; 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用户的域名被别人抢注; 用户须填写详细的信息,由于信息不详其注册申请可能被域名注册机构驳回而造成用户域名被他人抢注; 用户须填写的注册信息,由于信息不正确可能引起所有权纠纷和问题; 用户未严格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或者由于填写不规范造成注册延误或被他人抢注; 用户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因域名注册涉及侵犯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而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因 贝锐 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用户域名注册不成功; 用户超过本服务条款第五条第八款规定的期限向 贝锐 提交书面续费通知或 贝锐 在上述期限之后收到用户提交的款项的,贝锐 仍可按照用户的要求向注册管理机构提交,双方认可此种情况属于 贝锐 为用户注册新域名,双方同意按照本服务条款对于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执行,贝锐 按照第七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用户将域名转移注册商到除 贝锐 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贝锐 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用户充分理解因 贝锐 的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 贝锐 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服务条款适用有关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ICANN、CNNIC、Verisign、NSI、Bulkregister 等)的域名管理办法、政策和争议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机构的网站 www.icann.org;www.nsi.com; www.internic.com; www.cnnic.net.cn;www.bulkregister.com;www.verisign.org;www.register.com; www.registrars.com 等。 若发生任何第三方注册的域名与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用户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贝锐 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若发生用户拟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他人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贝锐 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 贝锐 重大过错导致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的,贝锐 的责任上限为该用户当年向 贝锐 交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并且 贝锐 不应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贝锐 也不承担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和责任: (1)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3)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账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4)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5)由于适用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 贝锐 原因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 贝锐 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贝锐 的有关通知只需在 贝锐 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 贝锐 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 贝锐 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 贝锐 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 贝锐 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贝锐 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贝锐 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域名在线注册服务条款补充协议(域名自动续费) 本协议由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向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域名并接受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域名自动续费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经友好协商签订。 一. 服务内容 针对甲方对域名自动续费的需求,避免甲方因为疏忽或者其它原因导致域名未能及时续费所带来的损失,乙方为甲方提供自动续费服务。 适用域名:贝锐 提供注册的所有顶级后缀的域名。 二.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和处理协议执行情况,对于域名续费行为进行及时的追认、确定。 2 甲方有义务对已经确认续费的域名,及时交纳相应的域名续费费用。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以为已选择了自动续费服务的域名在域名到期前十日内立即续费,并有权对已经自动续费成功的域名续费费用进行追缴。 2 如甲方帐户仍有足够余额,乙方可直接通过帐户收取域名续费金,乙方应在甲方域名续费成功后,发送续费成功通知信,通知甲方续费完成。 3 乙方确认甲方帐户余额不足时,则发邮件通知甲方续费, 甲方十日内入款,乙方将在甲方入款后及时办理域名续费事宜。 三.违约责任 甲方在域名到期前十日内没有及时入款,乙方将不办理该域名自动续费事宜。由于甲方入款迟延造成有关该域名的任何后果,甲方自行承担。 四.免责条款 若甲方已选择自动续费服务的域名,在续费时,注册局已停止此类域名的续费服务,乙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五.附则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作为双方所签订域名注册协议补充协议,与域名注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部分,须参照双方所签订域名注册协议确定。
添加CNAME记录
1.定义 CNAME(Canonical Name)记录,通常称别名指向。在这里,您可以定义一个主机别名,比如设置 www.A.com, 用来指向一个主机 www.B.com, 那么以后就可以用 www.A.com 来代替访问www.B.com 了。但成功设置CNAME记录后您可能需要在主机 www.B.com 设置相应服务策略规则进行对应该域名,才能真正实现CNAME功能。 2.操作步骤 (1)操作路径:【域名管理平台】->【域名列表】->【顶级域名】 登录域名管理平台,在【域名列表】界面,选择需设置解析的域名。 (2)在【域名详情】界面,点击<域名解析>。 (3)在【域名解析】界面,点击 <添加记录> 按钮。 (4)在弹窗内选择添加解析记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选项 说明 主机记录 解析域名的前缀例如现操作的顶级域名为example.com,其“主机记录”设置举例:①www:用于网站解析,表示解析的域名为“www.example.com”②abc:用于子域名解析,表示解析的域名为“example.com”的子域名“abc.example.com”③mail:常用于邮箱解析,表示解析的域名为“mail.example.com”④:用于泛解析,表示解析的域名为“.example.com”,匹配“example.com”的所有子域名⑤空:用于网站解析,表示解析的域名为“example.com”。主机记录置为空,还可用于为空头域名“@”添加解析 记录类型 CNAME一般用于CDN加速场景,将域名指向另一个域名,实现用 A 域名访问到 B 域名 记录值 CNAME 指向的域名,若单指向IP,不一定就能访问对应的网站,需要对应的网站服务器允许绑定了这个域名访问,才可以访问。只可以填写域名 TTL TTL 即 Time To Live,指地方 DNS 缓存域名记录信息的时间,缓存失效后会再次到贝锐获取记录 3600秒(1小时)如果 IP 极少变动(一年几次),建议选择3600秒,数值越小,解析速度越快(可按需修改为其他值) 确认内容填写无误,点击 <确定> 即可。 (5)添加成功。 3.测试访问 (1)进入命令状态;(开始菜单 - 运行 - CMD[回车]); (2)输入命令" nslookup -q=cname cname.xxx.top ",查看返回的结果与设置的是否一致即可。
.gov.cn域名注册流程
注册.gov .cn域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因CNNIC规定.gov.cn域名目前仅向政府机关单位开放注册 注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类型必需为机关法人。 2、为保证域名注册成功,请您在申请注册该域名后48小时内向我们提供以下的资料: ①法人类型为机关法人代表的政府事业单位的证件,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申请 xxxx 域名的 凭证" ②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需包含身份证正反两面),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申请 xxxx 域名 的凭证" ③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原件),请在域名预注册成功后,根据后台页面提示下载、打印并填写完整。其中所属注册服务机构一栏请填写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域名注册人ID栏目请留空,申请单位(盖章)一栏需要加盖域名注册企业的红印公章并由域名注册联系人在印章中空白处签名(红印章压着签名,但签名和公章不可重叠不清) 注意 ①建议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或手机拍照方式制作以上电子版注册申请材料 ②逾期不提供资料将取消注册,如因资料延误导致域名被取消注册,由域名注册人自行承担 ③用户成功支付订单后本服务合同即刻生效,用户应按照贝锐平台系统提醒按时提交必要的资料。若因用户原因无法提供所需资料,贝锐不予退款处理 ④提交域名注册后(且已结算),请到【管理中心】—>【域名】—>【业务状态】页面上传上述域名注册申请资料,以便我们协助您完成域名注册申请事宜 3、资料邮寄地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5号首层 收件人:上海贝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贝锐域名部 邮 编:510665 电 话:400-601-0000 4、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现已开始对新注册的.gov.cn域名进行电话回访,内容包括:注册单位是否申请该域名、域名注册信息中管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是否为注册单位人员和电话。若CNNIC电话回访仍无法联系到注册单位、注册单位明确表示未注册该域名、域名注册信息经核实不真实、不准确,域名注册申请将被审核拒绝。在此提醒各域名注册者,请确保提交的.gov.cn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5、注册流程图:
域名转入解析
1. 什么是转入域名解析? 转入域名管理是指您将非贝锐注册的顶级域名DNS记录指向到我们的DNS服务器,并由贝锐为您的域名提供DNS解析的域名管理平台。贝锐默认的域名DNS服务器为ns1.oray.net和ns2.oray.net。 非贝锐注册的顶级域名办理转入域名管理业务后即可使用所有由贝锐提供的域名解析服务,包括: 1、标准级别的花生壳动态域名解析服务; 2、独立域名记录、泛域名记录以及无限制三级域名记录的生成,动态/静态资源指向设置域名记录的备份URL重定向跳转; 3、A、CNAME、MX、URL转发解析服务; 4、域名根与域名记录的转让和授权等域名增值服务。 【点击进入域名转入解析页面】 【点击进入域名管理平台】 2. 如何办理转入域名解析? (1)进入转入解析页面,输入需要办理转入解析服务器的顶级域名后,点击“查询”; (2)购买转入域名管理服务基本服务; ![]( https://storage-cdn.oray.com/help/6f490f98a2991293fb09579b2872e581)**注意:转入域名管理服务基本服务费用是40元起/年/域名(支持域名的A记录、MX记录及可添加5个子域名记录),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域名功能配件。** (3)联系您域名域名注册商,把需要转入解析的域名NS记录修改成ns1.oray.net和ns2.oray.net。48小时后,转入解析成功。![]( https://storage-cdn.oray.com/help/6f490f98a2991293fb09579b2872e581)**注意**1.若域名的NS记录除ns1.oray.net 和 ns2.oray.net 之外还存在其他DNS,那么域名解析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请确保您的域名只有ns1.oray.net 和ns2.oray.net 这两条NS记录。 2.DNS的转移一般需要48小时,您可以使用以下命令进行检查 DNS 是否成功转移:nslookup -q=ns 【YourDomain】 202.96.128.166。 3.域名成功转入后,该域名的注册续费以及修改该域名信息等操作还在您的原注册商中进行;国际域名可以登录http://www.internic.net 检查您的域名注册商,国内域名请登录 http://ewhois.cnnic.cn 查询。 3. 贝锐顶级域名如何修改域名NS记录? (1)登录域名管理平台,点击【域名列表】->【顶级域名】->【选择域名】; (2)点击 <修改DNS> ; (3)点击 <修改DNS服务器> ;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贝锐DNS解析”或“自定义填写DNS地址”。
不在贝锐注册的域名如何使用花生壳服务
在进行顶级域名转入时,请确定你的账号里至少有40元到账金额(贝锐要对转入的顶级域名收取40元起/个的域名管理费)。在域名转入解析页面【点击进入】,输入需办理转入服务的顶级域名后,点击查询并进行相应操作。 ![]( https://storage-cdn.oray.com/help/6f490f98a2991293fb09579b2872e581)**注意 1. 在域名转入前,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把需要转入的域名的NS记录修改成 ns1.oray.net 和 ns2.oray.net,注意,如果您的域名的 NS 除了 ns1.oray.net 和 ns2.oray.net 之外还存在其他DNS,那么域名解析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请确保您的域名只有ns1.oray.net 和ns2.oray.net 这两条 NS记录。 2. DNS的转移一般需要48小时,您可以使用以下命令进行检查 DNS 是否成功转移:nslookup -q=ns YourDomain 202.96.128.166 。 3. 请确保您的账号下的可用余额可用以支付域名管理费,如果账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可在线支付。 4. 域名成功转入后,您可以通过域名管理的顶级域名记录功能根据用户提交转入DNS服务时选择域名功能配件,为这个域名添加域名记录(子域名),并可以设置各域名记录(子域名)的DNS资源记录(A记录、CNAME记录、MX记录)。 5. 域名成功转入后,该域名的注册续费以及修改该域名信息等操作还在您的原注册商中进行;国际域名可以登录http://www.internic.net 检查您的域名注册商,国内域名请登录http://ewhois.cnnic.cn 查询。 6.域名管理费从域名成功转入后开始扣除,服务年限为一年,请注意在次年为您的域名缴纳新一年的域名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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